中信银行西安分行同城网点尾箱配送/解缴和押运、尾箱保管服务外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617-2414FY1105)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6 月 27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中信银行西安分行同城网点尾箱配送/解缴和押运、尾箱保管服务外包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陕西金龙护卫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尾箱配送/解缴和押运服务费:37000 元/车/月;尾箱保管服务费:1750元/网点/月,质量: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西安金盾押运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尾箱配送/解缴和押运服务费:37400 元/车/月;尾箱保管服务费:1775元/网点/月,质量: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金龙护卫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西安金盾押运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金龙护卫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西安金盾押运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金龙护卫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排序第一;
中标候选人(西安金盾押运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排序第二;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期 3 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
2、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3、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4、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4.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4.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4.3 相关证明材料;
4.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4.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 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 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
029- 85362812。
三、其他
服务期限:一年。在服务期届满前 90 个工作日内,如果双方均未向对方发出不再延续 服务有效期的书面通知,则服务有效期将自动顺延 12 个月,自动顺延次数为 2 次。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信银行西安分行党群监察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朱雀路中段 1 号
联 系 人:胡毅超
电 话:029-89320107
电子邮件:huyichao_xa@citicbank.com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 58 号成长大厦 11 层
联 系 人: 靖悦、侯润泽
电 话: 029-85361252
电子邮件: 34062330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