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六届“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活动媒体宣传推广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11/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执行2021年第六届“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活动媒体宣传推广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第六届“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活动媒体宣传推广
二、项目经费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 贰拾万 元(¥200000元)以内,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宣传推广策划费用、活动网络直播费用、组织摄影摄像、组织网红实时打卡推广以及在主流媒体平台发布活动相关宣传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落实文旅惠台政策,让台胞有更多获得感。自2016年起闽台中心推出“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活动,至今已成功举办五届,已成为闽台两地文创业者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和知名品牌。今年拟在第八届福建艺术节期间,举办第六届“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活动,由两岸文创主题市集展示、两岸街舞展演、两岸文创产业论坛、两岸潮流文化沙龙以及手作技艺创作营等内容组成。旨在为两岸文创业者搭建平台,实现后疫情时代闽台文创产业常态化合作机制,丰富广大市民文化生活,促进闽台文旅业者心灵契合。
(二)项目要求:
1.活动内容要求
(1)媒体投放:活动要求投放的传统媒体大于3家,自媒体7家以上,宣传推广本次活动相关情况,并在媒体平台进行相关引流活动,保证活动热度。
(2)网红邀请:组织2名或以上百万级网红现场打卡,融入活动,让民众隔着屏幕能充分感受到活动现场的震撼并了解体验到创作的乐趣。
(3)网络直播:活动还配有一场两岸文创产业发展论坛和一场潮流文化沙龙,需要配有现在网络直播,实时线上互动,增加现场的氛围感和互动性。同时筹备策划并宣传闽台文创周开幕式,打造一个集 “体验、融合、交流、创新、潮流”为一体的两岸青年交流平台。
(4)摄影摄像:活动期间需组织人员摄影和摄像,跟拍活动情况,将当天摄影成果进行网络发布和推送,提高宣传延续性和影响力。同时上传照片至网络相册,可实时观看和下载照片;视频全程录制、拍摄活动情况,活动结束后需要剪辑30秒、6-8分钟和15-20分钟活动宣传视频,通过微信视频号同步宣传更新。
(5)疫情防控和应急预案要求:方案需提供详细的疫情防控和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的开展
(6)活动结束后需提供全程活动书面结案材料一套(含相关文件、媒体宣传方案、媒体宣传和网络直播情况及完成质量以及活动总结等内容),并提供相应的照片和视频资料作为结案资料。
(三)时间要求:
活动拟定于2021年12月23日至26日,共4天。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在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出具等额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70%合同款;中标人按时完成项目,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可供核实的履行合同义务的材料,通过采购人验收确认,中标人出具等额的正式发票后, 采购人支付30%合同款。
2.项目服务:安排专门团队负责对接采购人,做好项目执行、验收等工作,并应对突发事件。
(五)其他要求:
执行方应按当地卫健委指导意见和福建闽台文化交流中心活动防疫要求,落实服务全过程的疫情防控。如因疫情等原因中断活动举办或者项目服务与响应文件有所偏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按已完成项目进行补充协议结算。
四、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由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组建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人。
五、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综合评分综述
本次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63分、商务部分24分,价格部分部分13分。比选小组对提交完整密封材料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及符合性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技术分高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技术分仍相同,则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评分过程中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
(二)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一)技术部分评分PT满分为63分
(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为24分。
3.价格部分满分13分
4.评审分数计算方法
(1)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价格分
(2)技术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技术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3)商务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商务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4)价格分部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简称为其他比选报价)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其他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劳动关系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投诉事件。
供应商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七、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格相关材料。请供应商认真、详细地制定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1年12月6日上午8:30-9:30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专人递交至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2115)
联系人:江浩彬
联系电话:15980926290
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
2021年11月29日
一、项目名称
第六届“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活动媒体宣传推广
二、项目经费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 贰拾万 元(¥200000元)以内,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宣传推广策划费用、活动网络直播费用、组织摄影摄像、组织网红实时打卡推广以及在主流媒体平台发布活动相关宣传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落实文旅惠台政策,让台胞有更多获得感。自2016年起闽台中心推出“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活动,至今已成功举办五届,已成为闽台两地文创业者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和知名品牌。今年拟在第八届福建艺术节期间,举办第六届“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活动,由两岸文创主题市集展示、两岸街舞展演、两岸文创产业论坛、两岸潮流文化沙龙以及手作技艺创作营等内容组成。旨在为两岸文创业者搭建平台,实现后疫情时代闽台文创产业常态化合作机制,丰富广大市民文化生活,促进闽台文旅业者心灵契合。
(二)项目要求:
1.活动内容要求
(1)媒体投放:活动要求投放的传统媒体大于3家,自媒体7家以上,宣传推广本次活动相关情况,并在媒体平台进行相关引流活动,保证活动热度。
(2)网红邀请:组织2名或以上百万级网红现场打卡,融入活动,让民众隔着屏幕能充分感受到活动现场的震撼并了解体验到创作的乐趣。
(3)网络直播:活动还配有一场两岸文创产业发展论坛和一场潮流文化沙龙,需要配有现在网络直播,实时线上互动,增加现场的氛围感和互动性。同时筹备策划并宣传闽台文创周开幕式,打造一个集 “体验、融合、交流、创新、潮流”为一体的两岸青年交流平台。
(4)摄影摄像:活动期间需组织人员摄影和摄像,跟拍活动情况,将当天摄影成果进行网络发布和推送,提高宣传延续性和影响力。同时上传照片至网络相册,可实时观看和下载照片;视频全程录制、拍摄活动情况,活动结束后需要剪辑30秒、6-8分钟和15-20分钟活动宣传视频,通过微信视频号同步宣传更新。
(5)疫情防控和应急预案要求:方案需提供详细的疫情防控和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的开展
(6)活动结束后需提供全程活动书面结案材料一套(含相关文件、媒体宣传方案、媒体宣传和网络直播情况及完成质量以及活动总结等内容),并提供相应的照片和视频资料作为结案资料。
(三)时间要求:
活动拟定于2021年12月23日至26日,共4天。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在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出具等额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70%合同款;中标人按时完成项目,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可供核实的履行合同义务的材料,通过采购人验收确认,中标人出具等额的正式发票后, 采购人支付30%合同款。
2.项目服务:安排专门团队负责对接采购人,做好项目执行、验收等工作,并应对突发事件。
(五)其他要求:
执行方应按当地卫健委指导意见和福建闽台文化交流中心活动防疫要求,落实服务全过程的疫情防控。如因疫情等原因中断活动举办或者项目服务与响应文件有所偏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按已完成项目进行补充协议结算。
四、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由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组建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人。
五、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综合评分综述
本次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63分、商务部分24分,价格部分部分13分。比选小组对提交完整密封材料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及符合性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技术分高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技术分仍相同,则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评分过程中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
(二)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一)技术部分评分PT满分为63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响应情况 | 30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
媒体宣传总体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活动总体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①媒体宣传总体方案完整、进度安排合理、可执行性强,完全适用该活动的得3分;②媒体宣传总体方案较完整、进度安排较合理、可执行性较强,适用该活动的得2分;③媒体宣传总体方案不完整、进度安排一般、可执行性一般,仅部分适用该活动的得1分;④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媒体邀请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①邀请传统媒体数量达4家及以上的得3分;②邀请传统媒体数量达3家的得2分;③邀请传统媒体数量达2的得1分;④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媒体邀请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①邀请自媒体数量达10家及以上的得3分;②邀请自媒体数量达10家以下6家以上的得2分;③邀请媒体数量达6家以下的得1分;④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网络直播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网络直播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①网络直播方案完善、计划合理、执行性强且在2个及以上网络平台直播的得3分;②媒体宣传方案较完善、计划较合理、执行性较强且在1个网络平台直播的得2分;③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网红招募 | 3 | 根据投标人招募网红策划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①网红影响力大,粉丝数量达200万及以上的得3分;②网红影响力良好,粉丝数量达15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得2分;③网红影响力一般,粉丝数量达150万以下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摄影服务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摄影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①使用云相册且方案完整、安排合理、可执行性强的得3分;②使用云相册且方案较完整、安排较合理、可执行性较强的得2分;③未使用云相册且方案不完整、安排一般、可执行性一般的得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摄像服务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摄像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①摄影摄像方案计划合理、执行性强且执行团队达3人及以上并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得3分;②摄影摄像方案计划较合理、执行性较强且执行团队达2人并具备一般技术能力的得2分;③摄影摄像方案计划一般、执行性一般且执行团队达1人的得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实施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备是否合理、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岗位设置情况的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①方案详实、完整、可操作的得3分;②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得2分;③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方案必须包含现场总调度、控场、摄影、摄像、文案宣传等相关技术务人员) |
防疫保障 | 3 | 根据投标人是否安全防疫保障措施由评委进行评分:①安全防疫方案可行、合理、科学的得3分;②安全防疫方案部分可行、合理、科学的得2分;③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本项不得分。 |
执行团队架构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执行团队架构由评委进行评议:①项目执行团队架构完善、架构图明确且清晰、组织有序、专业性强得3分;②项目执行团队架构较完善、架构图较明确、组织比较有序、专业性较强得2分;③项目执行团队架构不完善、架构图较明确、较清晰、专业性一般的得1分;④差或未提供本项的不得分。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情况进行评议:①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完整、应急预案组织及责任分工明确、应急保障物品准备充分的得3分;②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较完整、应急预案组织及责任分工较明确、应急保障物品准备较充分的得2分;③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一般、应急预案组织及责任分工基本满足需求、有准备应急保障物品的得1分;④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为24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荣誉情况 | 3 | 根据投标人的获得国家级、省级等荣誉情况进行评分;国家级荣誉按每提供1份得3分、省级荣誉按每提供1份得2分,本项满分3分。需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 |
业绩 | 3 |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省市级(含市级)以上文旅系统宣传推广项目及对外宣传推广项目的业绩情况。提供两份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且其中含对外宣传推广项目的得3分,只提供一份对外宣传推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得2分,只提供一份文旅系统宣传推广项目业绩材料的得1分,无业绩的本项得0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文本复印件、项目总结、执行照片,否则本项业绩不得分。评委会和采购人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的不得分;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止,独立承担的宣传推广业绩,累计金额人民币大于50万元,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宣传活动能力 | 3 | 根据投标人能提供的活动宣传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电视台融媒体宣传报道授权材料情况进行打分,能提供宣传报道承诺和电视台授权材料的得3分;仅提供宣传报道承诺材料的得1分;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
3 | 根据投标人能提供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电视台的APP或直播平台上进行直播的承诺和电视台相关授权材料情况进行打分,能提供直播承诺材料和电视台授权材料的得3分;仅提供直播承诺材料的得1分;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 |
人员配备情况 | 3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人员配置和资历情况是否有助于活动传播推广的执行策划的情况进行打分。(1)团队人员配置有5位(或5位以上)拥有中级(或中级以上)导演、编辑专业职称或记者证的人员,得3分;(2)团队人员配置有3位拥有中级(或中级以上)导演、编辑专业职称或记者证的得2分;(3)团队人员配置有1位拥有中级(或中级以上)导演、编辑专业职称或记者证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注:投标人须提供人员清单和人员资历证明(资历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等)。 |
诚信服务情况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受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警告和其他行政处罚且没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得3分。须提供承诺书;受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警告和其他行政处罚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或未提供承诺书的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交未被警告、通报和其他行政处罚且没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承诺书。注:如经甄别发现投标人隐瞒被警告或通报和其他行政处罚、经营异常情况,提供承诺弄虚作假的,若经查实,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
承诺 | 3 | 投标人承诺根据采购人要求修改并完善相关宣传方案,并根据最后确定的方案保质、保量执行,并提供承诺函。 |
3.价格部分满分13分
4.评审分数计算方法
(1)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价格分
(2)技术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技术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3)商务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商务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4)价格分部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简称为其他比选报价)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其他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劳动关系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投诉事件。
供应商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七、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格相关材料。请供应商认真、详细地制定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1年12月6日上午8:30-9:30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专人递交至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2115)
联系人:江浩彬
联系电话:15980926290
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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