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邮市智慧水利信息化系统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07240026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江苏星联大数据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印先生18115100600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天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联系人谢潇鹏1865277360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072400260
项目名称: 高邮市智慧水利信息化系统
建设单位:江苏星联大数据有限公司
内容
1、原“第四章--采购需求--4、软硬件技术指标要求--4.2主要软件及设备技术指标要求:物联网智能终端、大屏显示系统、交换机、GIS系统软件、数据库系统软件 ”的部分技术参数修改,详细内容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原“第五章--评标标准--技术--1、根据投标人的关键软件和设备进行评审(20分):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等对照招标文件中“主要软件及设备技术指标要求”中技术参数,所有指标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20分。其中标注“▲”的内容为重要参数,对重要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其他内容为一般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未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负偏离。(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发现有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虚假应答技术偏离表的,视为无效投标,上报采购监管部门并追究相关责任。)”现修改为“1、根据投标人的关键软件和设备进行评审(12分):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等对照招标文件中“主要软件及设备技术指标要求”中主要技术参数,所有指标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12分。存在负偏离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详细内容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3、原“第五章--评标标准--技术--2、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已建系统理解进行评审(2分);3、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平台数据共享政策进行评审(2分);4、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关键难点进行评审(2分);5、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已建和新建站点数据共享的关键性要求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2分);6、根据投标人对已建和新建软件平台功能兼容的关键性要求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2分);7、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系统集成方案进行评审(2分);8、根据投标人对平台完整性、先进性的评价进行评审(2分);9、根据投标人对服务与效能感应承诺进行评审(1分)。”现修改为“2、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已建系统理解进行评审(3分);3、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平台数据共享政策进行评审(3分);4、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关键难点进行评审(3分);5、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已建和新建站点数据共享的关键性要求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3分);6、根据投标人对已建和新建软件平台功能兼容的关键性要求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3分);7、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系统集成方案进行评审(3分);8、根据投标人对平台完整性、先进性的评价进行评审(3分);9、根据投标人对服务与效能感应承诺进行评审(2分)。”详细内容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4、原“第五章--评标标准--商务--二、技术实力与人员保障--3、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TCSE(信息安全专家)、软件设计师、数据治理专家(CDGP)、ITSS-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服务经理、高级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满分3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现修改为“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信息安全相关证书(如TCSE、CISSP、CISP等)、软件设计师、数据治理专家(如CDGA、CDGP等)、ITSS-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服务经理、高级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满分3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详细内容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5、原“第四章--采购需求--11工期与质量要求--11.3其他要求:投标人自行对此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时提供证件、合同业绩原件、检测报告原件或加盖设备厂商公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备查;”现修改为“投标人自行对此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时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证件、合同业绩等原件备查;”详细内容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6、删除原“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中:软件功能:提供软件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硬件技术参数: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加盖厂家公章,提供产品白皮书或者产品彩页等官方证明材料并加盖厂家公章。”详细内容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7、时间变更 原招标文件中“1.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8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1.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8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详细内容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星联大数据有限公司
地址:
高邮市海潮东路108号-1金融大厦20楼
联系人:
印先生
电话:
181151006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扬州天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址:
高邮市文游南路(御花园333-36号)
联系人:
谢潇鹏
电话:
1865277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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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高邮市智慧水利信息化系统
建设单位:江苏星联大数据有限公司
内容
1、原“第四章--采购需求--4、软硬件技术指标要求--4.2主要软件及设备技术指标要求:物联网智能终端、大屏显示系统、交换机、GIS系统软件、数据库系统软件 ”的部分技术参数修改,详细内容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原“第五章--评标标准--技术--1、根据投标人的关键软件和设备进行评审(20分):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等对照招标文件中“主要软件及设备技术指标要求”中技术参数,所有指标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20分。其中标注“▲”的内容为重要参数,对重要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其他内容为一般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未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负偏离。(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发现有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虚假应答技术偏离表的,视为无效投标,上报采购监管部门并追究相关责任。)”现修改为“1、根据投标人的关键软件和设备进行评审(12分):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等对照招标文件中“主要软件及设备技术指标要求”中主要技术参数,所有指标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12分。存在负偏离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详细内容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3、原“第五章--评标标准--技术--2、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已建系统理解进行评审(2分);3、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平台数据共享政策进行评审(2分);4、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关键难点进行评审(2分);5、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已建和新建站点数据共享的关键性要求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2分);6、根据投标人对已建和新建软件平台功能兼容的关键性要求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2分);7、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系统集成方案进行评审(2分);8、根据投标人对平台完整性、先进性的评价进行评审(2分);9、根据投标人对服务与效能感应承诺进行评审(1分)。”现修改为“2、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已建系统理解进行评审(3分);3、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平台数据共享政策进行评审(3分);4、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关键难点进行评审(3分);5、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已建和新建站点数据共享的关键性要求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3分);6、根据投标人对已建和新建软件平台功能兼容的关键性要求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3分);7、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系统集成方案进行评审(3分);8、根据投标人对平台完整性、先进性的评价进行评审(3分);9、根据投标人对服务与效能感应承诺进行评审(2分)。”详细内容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4、原“第五章--评标标准--商务--二、技术实力与人员保障--3、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TCSE(信息安全专家)、软件设计师、数据治理专家(CDGP)、ITSS-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服务经理、高级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满分3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现修改为“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信息安全相关证书(如TCSE、CISSP、CISP等)、软件设计师、数据治理专家(如CDGA、CDGP等)、ITSS-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服务经理、高级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满分3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详细内容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5、原“第四章--采购需求--11工期与质量要求--11.3其他要求:投标人自行对此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时提供证件、合同业绩原件、检测报告原件或加盖设备厂商公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备查;”现修改为“投标人自行对此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时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证件、合同业绩等原件备查;”详细内容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6、删除原“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中:软件功能:提供软件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硬件技术参数: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加盖厂家公章,提供产品白皮书或者产品彩页等官方证明材料并加盖厂家公章。”详细内容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7、时间变更 原招标文件中“1.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8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1.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8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详细内容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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