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板材能源管控中心汽鼓改电鼓项目BOT总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gbcnyggzhg2308256855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吕丹丹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笑天024-4782725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9
公告正文
板材能源管控中心汽鼓改电鼓项目BOT总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板材能源管控中心汽鼓改电鼓项目BOT总包工程(BGBCNYGGZHG23082568555)招标人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能源总厂改造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板材能源管控中心汽鼓改电鼓项目BOT总包工程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无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20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3)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业绩要求:至少有一项AV80及以上规格电动鼓风站工程项目(包括厂房、主体设备及附属系统)设计或总包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材料,以及技术附件关键页证明,合同证明材料必须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若同一项目中含多套鼓风机算一个业绩;若投标方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项目业绩,投标方需在联合体项目业绩中承担设计或总承包职能)。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需要提供:县级以上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出具的期限为2年,不低于1亿元项目贷款(融资)承诺函或授信额度不低于1亿元的综合授信证明或金融机构提供自有资金证明额度加上综合授信证明的额度合计不低于1亿元的证明。
能力要求:(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超过三家)投标,BOT投标人牵头方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投标联合体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协议,明确成员分工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资格条件。(2)具备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承诺:合同签订前,向业主提供500万元银行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为建设期结束。
(2)投标人需提供:具备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00万元的能力,银行现金存款证明材料(合同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本溪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到人社部门缴存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额的2%,最高500万元)。
(3)投标人需提供:确保运营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4)需提供项目融资方案:投融资计划、融资交割计划、资金保障措施、财务测算分析以及投资估算、运营成本分析。需提供项目移交方案:项目期限届满后移交准备、修复与移交验收、移交时设备设施状态、项目资产移交的详细方案。
(5)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50万元RMB.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28日08时15分至2023年09月18日08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9日08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2023年08月25日
公章Epoin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板材能源管控中心汽鼓改电鼓项目BOT总包工程(BGBCNYGGZHG23082568555)招标人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能源总厂改造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板材能源管控中心汽鼓改电鼓项目BOT总包工程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无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20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3)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业绩要求:至少有一项AV80及以上规格电动鼓风站工程项目(包括厂房、主体设备及附属系统)设计或总包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材料,以及技术附件关键页证明,合同证明材料必须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若同一项目中含多套鼓风机算一个业绩;若投标方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项目业绩,投标方需在联合体项目业绩中承担设计或总承包职能)。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需要提供:县级以上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出具的期限为2年,不低于1亿元项目贷款(融资)承诺函或授信额度不低于1亿元的综合授信证明或金融机构提供自有资金证明额度加上综合授信证明的额度合计不低于1亿元的证明。
能力要求:(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超过三家)投标,BOT投标人牵头方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投标联合体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协议,明确成员分工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资格条件。(2)具备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承诺:合同签订前,向业主提供500万元银行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为建设期结束。
(2)投标人需提供:具备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00万元的能力,银行现金存款证明材料(合同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本溪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到人社部门缴存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额的2%,最高500万元)。
(3)投标人需提供:确保运营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4)需提供项目融资方案:投融资计划、融资交割计划、资金保障措施、财务测算分析以及投资估算、运营成本分析。需提供项目移交方案:项目期限届满后移交准备、修复与移交验收、移交时设备设施状态、项目资产移交的详细方案。
(5)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50万元RMB.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28日08时15分至2023年09月18日08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9日08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能源总厂改造项目部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
地址: | 平山区钢铁路2号 | 地址: |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号 |
联系人: | 吕丹丹 | 联系人: | 刘笑天 |
电话: | 18041423907 | 电话: | 024-47827253 |
2023年08月25日
公章Epoin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