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三局集团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采购风口、防静电地板、铝合金吊顶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采购风口、防静电地板、铝合金吊顶谈判公告
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项目经理部 工程物资采购 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ZTSJ-GDGS-WZ-2024-042-01) 本建设项目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项目工程已由《广东省发改委关于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6〕9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粤建市函〔2017]295号)批准建设,谈判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现对风口、防静电地板、铝合金吊顶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中铁三局承建东莞轨道交通1号线1301-5工区机电安装装修工程共计5站5区间,包含人民医院站、汽车总站、莞太路站、中心广场站、鸿福路站、道滘东站-人民医院站区间、人民医院站-汽车总站区间、莞太路站-中心广场站区间、中心广场站-鸿福路站区间、鸿福路站-新源路站区间;人民医院站:车站总长280m,标准段宽19.7米,地下两层;汽车总站设计方案目前尚未确定,暂按人民医院站标准核算;莞太路站:车站总长度为254m,车站标准段宽20.7m,地下两层;中心广场站:车站总长度为290m,车站标准段宽21.5m,地下两层;鸿福路站:车站总长306m,标准段宽度32.4m,地下三层,负二、负一层机电安装装修长度为180m。。 1.2计划工期:1825日历天。开工日期2019年9月,竣工日期2025年9月。 1.3谈判内容:风口、防静电地板、铝合金吊顶。具体规格、数量和包件情况详见附表1:谈判公告附表。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风口、防静电地板、铝合金吊顶竞争性谈判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 2.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1.2财务能力要求:竞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2.1.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或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检测部门出具投标物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生产有关标准。 2.1.4供货业绩要求: 竞价人具有近五年内至少1个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竞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及对应合同协议书至少一套;新成立的生产商和代理商,提供成立之后的即可(此条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2.1.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在中铁三局限制交易期内,或限制交易期满但未履行准入手续以及未能取得准入通知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公司所属各项目物资谈判活动。 2.1.6其他要求:风口生产厂家品牌要求为妥思、浩盾、耀安等品牌。防静电地板生产厂家品牌要求为科华、汇亚、华东环球等品牌。铝合金天花吊顶生产厂家品牌要求为金霸、广灏、康纳等品牌。代理商投标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承诺函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 2.2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为电子版,不再发售纸质版,投标人请于 2024年7月25日至 2024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3.2答疑时间:竞标人需在2024年7月28日22:00前以邮件形式向采购人提交澄清或答疑的问题,采购人在2024年7月29日10:00前以邮件形式予以答复。 3.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4.谈判时间、地点: 4.1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4年8月1日上午10:00,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成功报价和上传竞谈响应的投标人,采购单位视其为放弃本次投标. 4.2谈判开标时间:2024年8月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出具法人授权书原件)持有效证件在谈判会之前签到。 4.3谈判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金海大厦B栋8楼会议室。 5.联系方式:18676966536 采购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301-5工区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翁年平 电话:18922102122 联系人:王福龙 电话:18676966536 电子信箱:346060403@qq.com 附表1:工程集采物资谈判公告附表
注:1、本次清单谈判范围为1301-5工区施工范围内的人民医院站、中心广场站、鸿福路站、莞太路站、汽车总站五个车站风口、防静电地板、铝合金吊顶成品材料生产及运输供应,车板交货。 2、上述具体供货安装设备及材料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清单,未列明的设备及材料投标人应根据谈判文件技术规格书及谈判图纸所列内容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包含在上述清单报价中,若图纸更新变更发生谈判清单内规格型号变更的以相近尺寸的单价为参考变动单价,不接受重新报价。 3、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支付等方式。安装验收合格,进行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甲方按业主当月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80%,按资金情况6个月内支付剩余 15%,剩余 5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 4、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5、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订单为准。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附表2: 包件1:FK-01风口谈判明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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