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潢川县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zb-2023-01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潢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潢川县胜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193037633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4
公告正文
潢川县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及监理(招标编号:SDZB-2023-01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潢川县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及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3500 万元,招标人为潢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总占地面积 18403㎡,总建筑面积 21981.8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4723.2㎡,地下建筑面积 7258.68㎡,设置床位数 240 张。另完善项目区域 内绿化、道路、给排水、供电、消防等公用设施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潢川县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及监理(一标段); (002)潢川县精 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及监理(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潢川县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及监理(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一标段:EPC 总承包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 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勘察、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 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注:“(2)”“(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联合体投标牵头方提供);(5)主要成员: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 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3 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②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 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 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③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标段的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 内的履约能力。
财务要求: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0、2021、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其他成员方无 需提供)
信誉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 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 页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 之后,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002 潢川县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及监理(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二标段:监理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 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财务要求: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0、2021、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信誉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 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 页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 之后,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6 月 02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6 月 08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县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潢川县卫生健 康委员会,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及县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 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潢川县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及监理 2.2 招标编号:SDZB-2023-013
2.3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及县财政配套
2.4 建设地点:潢川县付店镇西 312 国道边,原华英祖代鸭厂。
2.5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总占地面积 18403㎡,总建筑面积 21981.8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4723.2㎡,地下建筑面积 7258.68㎡,设置床位数 240 张。另完 善项目区域内绿化、道路、给排水、供电、消防等公用设施工程。
2.6 总投资额:约 13500 万元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EPC 施工总承包
二标段:监理标段
2.8 招标范围:
2.8.1 一标段:本项目 EPC 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竣工 验收、移交、备案、保修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2.8.2 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9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2.10 工期:
2.10.1 一标段:720 日历天。
2.10.2 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1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2 评标办法: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EPC 总承包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 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勘察、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 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注:“(2)”“(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4)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联合体投标牵头方提供);(5)主要成员: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
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3 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②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 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 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③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标段的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 内的履约能力。
3.2 二标段:监理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 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0、2021、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 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其他成 员方无需提供)
3.5 信誉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 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 页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 之后,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四、投标须知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
(1)投标单位投标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详细内容见中心网 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流程,再进行 网上投标。
(2)使用电子评标方式评标时,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取得 CA 密钥(详见 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信安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CA 密钥办理联系电话:0371-63385530。(3)请各潜在投标人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zggzy.cn)”会员系统 进行网上投标(操作方式详见 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审查以投标文件中上传的电子件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
一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元)
二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元),缴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 缴纳日期:2023 年 6 月 2 日 00:00 分至 2023 年 7 月 14 日 09:30 分前。(以到账时间为 准)
5.3 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转入。
保证金账号信息:
一标段: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59780
二标段: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59779
注: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交 易中心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具体操作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
标人操作手册》”。(注: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交易中心注册的单位名 和银行账号一致。)
②投标担保:投标单位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照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电子 保函申请操作手册》。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3 年 6 月 2 日至 2023 年 6 月 8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6.2 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zggzy.cn)
6.3 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 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 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7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7.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开标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通过 PC 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 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www.xzggzy.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无需寄送 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 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
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 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九、其他注意事项
9.1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须扫描编制在投标文件内。评委评审时,以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提供 不全或不清晰者对交易活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9.2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以上资料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信息不 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 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潢川县三环路行政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6638683798
招标代理机构:潢川县胜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潢川县定城街道跃进路 1006 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9303763377
监督部门:潢川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潢川县建设路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6-391792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潢川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潢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潢川县三环路行政区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66386837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潢川县胜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潢川县智慧大厦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19303763377
电子邮件: /
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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