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于洪新城73号、74号和88-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服务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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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于洪新城73号、74号和88-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服务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于洪新城73号、74号和88-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服务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1-05-14 至 2021-05-17
撰写单位: 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于洪新城73号、74号和88-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1-210114-00111

项目名称:于洪新城73号、74号和88-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7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兴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26号甲(4-8-5)

中标(成交)金额:138,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7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蒲河路81号

中标(成交)金额:121,5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88-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泽明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2号(109室)

中标(成交)金额:10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7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服务

服务类

名称: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检验检测服务

服务要求:按照政府时间安排进场,进场后30日内出具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会

服务时间:按照政府时间安排进场,进场后30日内出具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会

服务标准:按照政府时间安排进场,进场后30日内出具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会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7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服务

服务类

名称: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于洪新城74号地块 5.26万平方米

服务要求:3.1 提供的成果内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3.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提供服务成果的质量要求 (1) 满足最新的国家、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有关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的要求。 (2)调查目的是识别场地以及场地周边地块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生产活动所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和责任,并了解目前场地土壤、浅层地下水的环境状况。针对地块的特征和潜在污染物特征,进行污染物浓度和空间分布调查,为地块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保证调查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调查方法、时间和经费等因素,结合当前科技发展和专业技术水平,使调查过程切实可行。 (3) 通过场地污染识别了解可能存在的污染物种类、污染途径、污染区域,初步划定重点关注范围;确定是否需要进行采样。 (4)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若需要采样的土壤检测指标将检出项检测值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用地筛选值比较。 (5)认真贯彻国家与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6)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实用的原则。 (7)坚持充分利用已有资料与实地踏勘、现场调研、现场监测相结合的原则,确保结果满足生态环境局备案要求。 (8)按照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的要求,配合做好国家土壤污染状况平台申报公开工作。 (9)投标报价应包含土壤污染调查报告专家评审费。

服务时间:按照政府时间安排进场,进场后30日内出具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由采购人执行,同时签订“履约验收书”。(注:凡供货期间,接货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任何带有“验收”字样的单据均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无关,不具备法律效力)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和验收专家签字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88-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服务

服务类

名称: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地块名称:于洪新城88-1号地块;用地性质:居住;土地面积:5.5万平方米

服务要求:1.提供的成果内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提供服务成果的质量要求 (1) 满足最新的国家、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有关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的要求。 (2)调查目的是识别场地以及场地周边地块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生产活动所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和责任,并了解目前场地土壤、浅层地下水的环境状况。针对地块的特征和潜在污染物特征,进行污染物浓度和空间分布调查,为地块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保证调查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调查方法、时间和经费等因素,结合当前科技发展和专业技术水平,使调查过程切实可行。 (3) 通过场地污染识别了解可能存在的污染物种类、污染途径、污染区域,初步划定重点关注范围;确定是否需要进行采样。 (4)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若需要采样的土壤检测指标将检出项检测值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用地筛选值比较。 (5)认真贯彻国家与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6)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实用的原则。 (7)坚持充分利用已有资料与实地踏勘、现场调研、现场监测相结合的原则,确保结果满足生态环境局备案要求。 (8)按照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的要求,配合做好国家土壤污染状况平台申报公开工作。 (9)投标报价应包含土壤污染调查报告专家评审费。

服务时间:按照政府时间安排进场,进场后30日内出具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由采购人执行,同时签订“履约验收书”。(注:凡供货期间,接货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任何带有“验收”字样的单据均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无关,不具备法律效力)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和验收专家签字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雅荣、吕宏娇、任雪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7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具体收费以如下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该部分中标金额的1.5%计算;每包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7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具体收费以如下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该部分中标金额的1.5%计算;每包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88-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具体收费以如下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该部分中标金额的1.5%计算;每包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于洪区南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南阳湖街道办事处沈辽路206-2号              

联系方式:024-62785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中路第一商城B座1509室           

联系方式:024-81963970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羽           

电 话:024-81963970

十、附件

采购文件:于洪新城73号、74号和88-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7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兴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Page0001.jp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7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jp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88-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泽明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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