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应用软件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D2021073001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应用软件采购项目
01包:公共服务子系统、基础业务相关子系统、支付方式管理子系统、内部控制子系统及业务支撑管理相关子系统
02包: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及本地化业务功能扩展
预算金额:
01包:1146万元
02包:726万元
最高限价:
01包:1146万元
02包:726万元
采购需求:葫芦岛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云平台建设项目,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严格贯彻国家及省医疗保障局建设要求,按照国省统一编制和发布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规范开展建设,保障葫芦岛市300万参保人员的信息化支撑,到2021年底,完成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和切换上线运行。
本次采购内容为应用系统建设(公共服务子系统、基础业务相关子系统、支付方式管理子系统、内部控制子系统及业务支撑管理相关子系统)和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及本地化业务功能扩展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应满足国家医保局的建设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01包:合同签订后(60)日内开发完成并完成初验,初验后稳定运行两个月后完成终验
02包:合同签订后(240)日内开发完成并完成初验,初验后稳定运行两个月后完成终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7. 本项目包组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6日至2021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邮件领取
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五路47-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邮件领取方式:请于汇付标书款后发送营业执照扫描件及项目名称、包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接收招标文件电子邮件地址等相关信息至lnxinda@126.com(自行与代理公司联系人确认接收情况)。汇款户名: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浦发银行沈阳浑南支行;帐号:71160154740000326。以该方式领取招标文件的,受理时间以代理机构收到投标单位邮件时间和汇款到账时间两者间较迟者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代理机构将于受理时间后24小时内发送招标文件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对非代理机构本身原因引发的延误及逾期等不予负责。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3号
联系方式:0429-2123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营盘北街三号七星财富中心(七星公馆)19层1902室
联系方式:024-22954688转603
邮箱地址:lnxinda@126.com
开户行: 浦发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11601547400003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24-22954688转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