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永扬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鹤峰分公司2017-2018年度电力物资、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框架项目(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 ||||||||||||||||||||||||
招标编号:2017-XDES-040 一、招标概况 恩施永扬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鹤峰分公司2017-2018年度电力物资、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框架项目(二次),其中框架招标范围包含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电表箱等9个类别采购项目及电力工程施工劳务分包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人民币2000万元,采购合同暂定期1年(具体时效以合同为准),本项目采购方式为框架方式,采购量以采购计划清单、图纸及合同为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以下标段: 1标段:恩施永扬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鹤峰分公司2017-2018年度电力物资采购项目 ④标包:发电机组; 恩施永扬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鹤峰分公司2017-2018年度电力物资、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框架项目(二次)于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1日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于2018 年 1月 3日上午9:00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并于 2018年1月 3 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恩施永扬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鹤峰分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 1 月 4 日 9时 00分至2018年 1 月 8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恩施永扬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鹤峰分公司 地址: 鹤峰县电力公司容美镇中坝路18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402760066 2.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福星城6栋1801 联系人:谭科 电 话:18107188883 3.行业主管部门: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恩施市舞阳坝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传真):0718-7935581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