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7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毅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雷婧涵1595176283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2
公告正文

2023年建邺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3-04-1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编号: AJY230001-02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建邺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已由南京市建邺区建设局以(建建设城[2022]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建邺新城房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14625.13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4625.13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14625.13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4625.13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莫愁湖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建邺区
2.1.2工程规模: 莫愁湖街道的凤栖苑1-93号、凤栖苑97-117号、凤栖苑126-129号、兆园24-29栋、电站小区、利民东村6个小区,共61栋房屋,19.26万㎡建筑面积,2761户居民,最高层数为8层。工程实施内容:小区内房屋外立面出新、防水修缮(更换)、内楼道出新、道路改造、绿化补植、增设停车位、更换(修缮)单元门、部分雨污水管网更换(修缮)清疏、智能化设施、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广场、车棚、喷淋系统、智慧消防及充电设施等室外功能改造项目。
2.1.3合同估算价: 670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19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5月3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6月1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12月6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莫愁湖街道的凤栖苑1-93号、凤栖苑97-117号、凤栖苑126-129号、兆园24-29栋、电站小区、利民东村6个小区,共61栋房屋,19.26万㎡建筑面积,2761户居民,最高层数为8层。工程实施内容:小区内房屋外立面出新、防水修缮(更换)、内楼道出新、道路改造、绿化补植、增设停车位、更换(修缮)单元门、部分雨污水管网更换(修缮)清疏、智能化设施、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广场、车棚、喷淋系统、智慧消防及充电设施等室外功能改造项目。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全部工作。(1)设计内容:包括深化海绵城市设计、结构设计、儿童友好元素等设计、施工图设计(含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评审费、会务费、会场租赁费、设计驻场费及其他一切费用)。(2)施工内容: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同时包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项目施工及协调、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编制、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
2.3工程总承包类型:财政资金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48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5万平方及以上的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或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不含:外墙保温节能改造、村庄出新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等)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48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5万平方及以上的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或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不含:外墙保温节能改造、村庄出新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等)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48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5万平方及以上的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或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不含:外墙保温节能改造、村庄出新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等)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金额、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提供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一级执业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48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5万平方及以上的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或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不含:外墙保温节能改造、村庄出新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等)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48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5万平方及以上的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或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不含:外墙保温节能改造、村庄出新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等)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48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5万平方及以上的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或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不含:外墙保温节能改造、村庄出新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等)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金额、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提供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21年资产负债率<70%,如果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则以施工单位数据为准。(提供施工单位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加盖公章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企业电子公章至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企业电子公章至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企业电子公章至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6)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7)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9)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苏建建管〔2022〕241号,我省负责许可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实行电子资质证书的,企业可在资质申报系统自行下载使用;未实行电子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10)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2)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88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商务标:3分

4.2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VOCs排放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控制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1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8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1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8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除外): ①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②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③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④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⑤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投标人为项目管理机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编入投标文件中,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不得分。(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可兼得。全部满足得2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48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5万平方及以上的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或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不含:外墙保温节能改造、村庄出新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等)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48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5万平方及以上的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或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不含:外墙保温节能改造、村庄出新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等)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3)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48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5万平方及以上的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或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不含:外墙保温节能改造、村庄出新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等)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金额、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4)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分; (满分1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5-22 09:30:00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8.5、评分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形式。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5)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 (包含封面、目录、图片、封底等所有页面),每增加一页扣0.1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

(6)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

8.6、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7、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单位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开标、评标、中标的顺序为:2023年建邺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莫愁湖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AJY230001-02ZG)、2023年建邺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南苑街道及兴隆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AJY230001-01ZG),按评标顺序,在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后续标段评标中,不再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但其有效报价仍参与后续标段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建邺新城房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A-4B北连廊5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王毅 联系人:雷婧涵
电话:13805171193 电话:15951762832
传真:/ 传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b8acf882-456f-43a5-b76f-a5f00c6516e1&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6466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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