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京口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2023年京口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项目雨污管网排查、测绘、检测、设计工程
2023年京口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项目雨污管网排查、测绘、检测、设计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 2023年京口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项目雨污管网排查、测绘、检测、设计工程 (标段名称)已由 镇江市京口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京经发投〔2023〕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北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 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镇江市京口区
2、工程规模: 实施1.庭院排水工程;2.污水收集管道及附属设施完善工程;3.水系整治工程等。整治2个片区,总面积约2.27平方千米。合同估算价370万元 。
3、工期要求: 20日历天
4、勘察设计质量: 合格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项目范围内管网测绘、检测、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等内容
每位投标人可参与上述最多 1个 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高级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环境工程专业)职称;(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须提供需提供毕业证或职称评定申请书(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指定设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企业,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等均由牵头企业获取和递交。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企业拟派人员;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牵头人“设计资质单位”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外,投标文件只需要投标牵头人签章即可。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六、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10分,投标人资信实力28分,项目成员配置12分,项目实施方案50分。以合计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当合计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当设计费报价低者有2家及以上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6.1、投标报价(10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每下浮1%加1分,最多加10分,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 |
10 |
6.2、投标人资信实力(28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
1 |
投标人资信实力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11分) |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排水类工程项目设计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业绩的,得2分,每增加一个加1分,本项最多得7分;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地下管线测量相关的项目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业绩的,得2分,每增加一个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 (排水类项目类型包括污水、排水防涝、雨污分流、海绵城市、水环境治理等。时间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若是联合体投标,以上业绩可以由联合体成员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明确的反映项目类型、合同时间、合同金额等关键因素,否则不予加分 ) |
11 |
投标人资信(3分) |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环境管理体系证书的得0.5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得的得0.5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0.5分,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资质证书的加1.0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若是联合体投标,以上资信可以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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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技术实力证明(4分) |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主编或参编过省级以上的排水类相关标准、图集、规范、规程或技术指南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 (排水类项目类型包括污水、排水防涝、雨污分流、海绵城市、水环境治理等,提供合同以及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封面和带有编写单位的页面,时间以正式发布为准,提供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若是联合体投标,以上技术实力证明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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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奖项(10分) |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排水类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奖项的得1分;获得省级及以上排水类工程设计项目奖项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排水类项目类型包括污水、排水防涝、雨污分流、海绵城市、水环境治理等,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同一项目各级别奖项按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累计) |
10 |
6.2、项目成员配置(12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
1 |
项目成员配置 |
拟派项目负责人(2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2分。 |
2 |
拟派项目成员(10分) |
1.项目组配备给水排水、道路、结构、环境工程、造价、电气、测绘、勘察8个专业的人员(以毕业证,或职称证,或注册证书为准),配备齐全的得3分,缺少一个专业减0.4分,扣完为止; 2.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中包含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有一个加1分,最多加4分; 3.项目组成员中包含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岩土)、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测绘师资格,且配备齐全的得3分,缺少一个减0.6分,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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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提供相应要求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需提供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需提供上述人员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 3、若是联合体投标,以上证明材料可以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
6.3、项目实施方案(50分)
6.3.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按照以下评审要点独立评审打分,项目实施方案统计得分时,在项目实施方案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6.3.2篇幅要求:项目实施方案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100页(不包含封面及目录页数),每超过1页的,扣0.02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项目的理解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具体情况熟悉程度,工作内容思路是否清晰,工作范围和目标是否明确、排水系统熟悉情况等进行评分; |
5 |
2 |
现状及规划分析 |
根据投标人项目对本项目范围内的规划情况梳理、现场建筑、雨污水管线了解程度、问题分析是否充分等进行评分; |
8 |
3 |
项目编制内容框架及技术路线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对污水提质增效、雨污混接改造测量、排水管道检测、设计的总体思路及技术路线有针对性地进行评分; |
5 |
4 |
项目拟采用的技术方案 |
投标人针对两个达标区开展污水提质增效、雨污混接改造测量、排水管道检测及初步设计,根据的技术方案图纸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评分; |
20 |
5 |
项目工作进度保障措施 |
根据投标人在项目调研、人员分工、工作进度计划安排等方面的周密程度进行评分; |
4 |
6 |
项目工作质量保障措施 |
根据投标人在项目投入设备保障、技术保障、预期成果内容的科学和合理性进行评分; |
4 |
7 |
项目后续服务承诺 |
根据投标人后续服务保障承诺的全面性和可行性进行打分; |
4 |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7月28日00:00至2023年8月1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105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以牵头人设计资质单位的CA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8月17日09 时30分。
九、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9.2本项目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进行经济补偿;
9.3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 发布。
十一、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 镇江市方家湾新村2幢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冠城国际21#-1603室
联系人: 马工 联系人: 胡斌
电话: 0511-80857801 电话: 0511-85219927
传真: / 传真: /
邮编: / 邮编: /
E—mail: / E—mail: /
11.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5026039/85026075 联系电话: 0511-85032867 /85026045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0511-85023679
11.3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 CA签章办理指南: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在线办理网址: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