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发展服务中心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区公租房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sjkqcdzxcg(cs)-2024-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1939045771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蔡晚柠1669005980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区公租房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将“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按顺序做成PDF文件”发送至2994079409@qq.com邮箱获取,授权委托书须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JKQCDZXCG(CS)-2024-001
项目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区公租房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南侧(城东公租房)、时代大道南侧、融合大道东侧(空港公租房),共7栋楼及其附属,总建筑面积94868.50平方米的整体物业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本单位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3、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汇总或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个人明细表);
4、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完税证明),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
5、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至今未满一年的新公司可提供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6、投标供应商参加项目领取磋商文件及投标环节期间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书(自拟);
7、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自拟);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9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将“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按顺序做成PDF文件”发送至2994079409@qq.com邮箱获取,授权委托书须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方式:邮箱获取(将“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按顺序做成PDF文件”发送至2994079409@qq.com邮箱获取,授权委托书须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浙商大厦14楼140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浙商大厦14楼14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物业服务包干形式,中标单位在满足全部采购需求后将自负盈亏。
收费标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的公告》(2019年第238号)文件及喀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完善喀什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喀什发改字【2022】353号)严格执行。
2、根据政府采购法87号令第55条规定“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本项目,是物业服务,有本地相关的执行标准统一规定物业费价格。故在报价中,各个供应商统一总价为壹元整,分项报价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预算金额(物业费,每平方/1.5元、地下停车位每辆每年/1800元、地上车位每月每辆/30元)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华凌东路深圳城2号楼16层
联系方式:阿布都萨拉木·阿布都外力 19390457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浙商大厦14楼1402号
联系方式:蔡晚柠 16690059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晚柠
电 话: 16690059802
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区公租房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将“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按顺序做成PDF文件”发送至2994079409@qq.com邮箱获取,授权委托书须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JKQCDZXCG(CS)-2024-001
项目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区公租房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南侧(城东公租房)、时代大道南侧、融合大道东侧(空港公租房),共7栋楼及其附属,总建筑面积94868.50平方米的整体物业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本单位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3、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汇总或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个人明细表);
4、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完税证明),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
5、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至今未满一年的新公司可提供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6、投标供应商参加项目领取磋商文件及投标环节期间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书(自拟);
7、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自拟);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9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将“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按顺序做成PDF文件”发送至2994079409@qq.com邮箱获取,授权委托书须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方式:邮箱获取(将“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按顺序做成PDF文件”发送至2994079409@qq.com邮箱获取,授权委托书须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浙商大厦14楼140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浙商大厦14楼14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物业服务包干形式,中标单位在满足全部采购需求后将自负盈亏。
收费标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的公告》(2019年第238号)文件及喀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完善喀什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喀什发改字【2022】353号)严格执行。
2、根据政府采购法87号令第55条规定“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本项目,是物业服务,有本地相关的执行标准统一规定物业费价格。故在报价中,各个供应商统一总价为壹元整,分项报价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预算金额(物业费,每平方/1.5元、地下停车位每辆每年/1800元、地上车位每月每辆/30元)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华凌东路深圳城2号楼16层
联系方式:阿布都萨拉木·阿布都外力 19390457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浙商大厦14楼1402号
联系方式:蔡晚柠 16690059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晚柠
电 话: 16690059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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