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阜新县苍土乡下石土村购置花生分级加工设备项目(二次)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921-00007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希科1754211591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7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阜新县苍土乡下石土村购置花生分级加工设备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2024-02-01 15: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阜新县苍土乡下石土村购置花生分级加工设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县苍土乡下石土村购置花生分级加工设备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921-00007
项目名称:阜新县苍土乡下石土村购置花生分级加工设备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00
采购需求:购置设备名称及数量(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花生色选机 2 台
2 花生提升机 2 台
3 分级筛选机 2 台
4 除石机     1 台
5 定量秤     1 台
6 成品储存仓 1 个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2日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0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7日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八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提交,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电子档(U盘)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相同
★4、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苍土乡人民政府
地址:阜蒙县苍土乡本街
联系方式:王先生139418018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凯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69号(金融大厦10楼1011室)
联系方式:17542115915
邮箱地址:lnkaizheng@163.com
开户行: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凯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2700020100003063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希科
电 话:1754211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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