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日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综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
金额
23.1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h2024005-1
预算金额23.15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1895952798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羲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2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南日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综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南日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综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重新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南日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综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羲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南日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综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2、项目编号:XH2024005-1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第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第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一)。其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5.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自本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09月23日(3个工作日)止,为磋商文件公告届满时间。有意参与供应商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9月25日(5个工作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内到福建羲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未购买磋商文件者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6.1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
上门报名:供应商直接到福建羲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份(含电子文档)。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8、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福建限额电子交易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或样品将被拒绝接受。
10、磋商时间和地点:2024年09月2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莆田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开标室。响应文件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
采 购 人: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人民政府
地 址:莆田市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95952798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羲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国资大厦1702室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15205936865
11、购买磋商文件及缴纳相关费用账户:
开户名:福建羲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帐 号:594900867610766
附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缴纳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福建羲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帐 号:594900867610766

特别提示

1、磋商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开标前汇入以上账户提交,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磋商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元)

所属行业

1

1-1

南日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综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1(项)


231589元

2300元

住宿业和餐饮业

备注:1、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中止合同,违反合同的要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福建羲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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