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度摆渡车租赁服务项目中选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xm-shb-e-20231765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韩光旭021-22353753
公告正文

中选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CGXM-SHB-E-202317657
项目名称:2024年度摆渡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与需求:

一、功能目标:

满足我方员工浦东-浦西两场间的摆渡需求,以及国航股份和货航空勤组因生产任务产生的浦东-浦西两场间、上海-杭州之间的摆渡需求。发车时间和地点将根据我方的具体要求确定。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需满足的行业标准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省际包车)、独立法人

2.其他需求

1提供安全、准点服务,车辆抛锚或者事故补救措施及晚点惩罚承诺;

2)配合我方执行机场地区航司外包服务提供商防疫规定、要求,自觉接受我方监督检查。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现有运行路线(见附件)。

2.按照实际运营线路及乘员人数安排并可以随时调整相应车型,含47座、35座、20座、16座等。

3.分公司需求可增加或调整线路,单价结算;

4.车况良好(同等条件优先燃油车,可根据燃油车、电车分别报价,省际运输必须使用燃油车),车龄不得超过5年,能够满足甲方要求;

5.乙方指派专职驾驶员为甲方用车提供服务。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供应商严格遵守摆渡车运行的规定,做到车辆提前到达始发站等候,准点发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经停,保证我方员工准时上下班。供应商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或甩站。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当手续完整、证照齐全、绿色环保,按期年检、定期维保,车况良好,不得带故障行驶,以保证车辆能够满足我方要求并正常合法地使用。

3.供应商应委派具有5年以上大客车驾龄、技术良好、服务一流的驾驶员承担摆渡车运营工作并提供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确保行车安全和乘客安全。供应商应督促随车驾驶员规范服务、安全行车,遵守我方要求驾驶员遵守的规章制度,并及时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按合同约定完成车辆运行工作。

4.保持车辆内外整洁,树立我方良好的公司形象,保证我方员工得到舒适清洁的乘车环境。

5.合同期内,未经我方同意,供应商不得自行调换车辆。如我方租用的车辆因故不能正常使用(如保养、故障、事故等),供应商应当向我方书面说明原因,并应及时调派同档次的备用车辆,确保我方正常用车,更换的车辆必须满足我方要求,并尽快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否则我方有权按比例拒付当月租金。车辆维修、保养由供应商承担费用。

6.供应商驾驶员应当遵守我方规章制度,服从我方管理及工作安排,服务热情周到。因供应商驾驶员的原因造成我方员工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或者我方损失的,供应商应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7.供应商所派驾驶员应当保持固定,供应商如需变更驾驶员,须事先和我方协商,并提供驾驶证复印件,经我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8.因供应商或第三方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车辆故障,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同时供应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保证我方人员安全、准时到达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非因我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或违法违规驾驶所引起的罚款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9.供应商需保证车辆性能完好,车厢干净、整洁,空调、座椅等设施的完好。车辆故障发生次数不能高于每年班车实际运营天数的1.5%。供应商承诺:每年十一月份至次年三月份的车厢温度不低于摄氏15度,四月份至次年十月份不高于25—26度。如不达标扣罚当班车次30%的运价。

10.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投保机动车车身险,交通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最低为1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90万元/座×乘客座数),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保单文件。保单到期供应商应及时续缴保险费。因供应商未投保或未续保造成我方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责任。

11.供应商应承担所提供车辆的灭失、损坏等风险以及驾驶员的人身安全等风险。

12.供应商在向我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未经我方同意,不得在车上搭载与本租赁合同无关的人员或物品,如有违反,每发生一次,我方有权扣除相当于5%的月租赁费用。如给我方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向我方承担违约责任。

13.供应商所提供的驾驶员与我方之间不产生任何劳动或雇佣关系,驾驶员的劳动报酬都由供应商负责支付,驾驶员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向我方主张任何报酬或费用。同时,驾驶员作为供应商的员工,其行为将被视为是供应商的行为,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4.供应商驾驶员应做好我方人员乘坐人员统计工作,由供应商管理人员每二周向我方管理人员告知乘坐人员统计情况。

中选单位信息:
中选单位名称
1 上海新世纪新宇运输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光旭
联系电话:021-2235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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