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村公交生产生活基地EPC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石村公交生产生活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20]7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融资项目,招标人为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方案设计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批复)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约为25818.2万元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思明区前埔中路和前埔西路交叉口东面 ;
2.2.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8153.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290.8平方米,其中:(1)地上建筑面积23090.8平方米,其中公交生产配套用房13607.8平方米,公租房9483平方米(共270间)。地上建筑包含裙房和塔楼:裙房共4层,为公交保养用房、首末站、设备用房、综合停车库、屋顶停车库等;塔楼共18层,1-3层及各夹层为站务用房和倒班房,4层及其夹层-18层为公租房。地上一层层高不得低于6.4m(包括夹层),地上二至四层层高不得低于5.6m(包括夹层),地上五至十八层层高不得低于2.8m,总建筑高度不得低于62.4m,最终以规划审批为准。(2)地下建筑面积11200平方米(地下一层为公交停车库,层高7米;地下二层为小汽车停车库,层高4米)(3)本项目总投资约为25818.2万元,建安工程费用约为21002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批复文件中的内容填写)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
(2)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石村公交生产生活基地EPC项目勘察设计、采购及工程施工任务,包括但不仅限于:(1)勘察:工程地质勘察(详勘)、岩土工程设计、物探、测量以及设计(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及相关工作;为完成本项目估算、概算批复建筑安装工程费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所有勘察工作;(2)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模拟清单)、施工图设计、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报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及相关的各项专家论证等;为完成本项目估算、概算批复建筑安装工程费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主体(含基础、地下室)建筑、结构、安装(暖通、电气、给排水、燃气等)、室内外管线综合、电梯、消防工程、幕墙、铝合金门窗及栏杆细化设计、智能化(含安保、电梯五方通话、三网合一等)、海绵城市设计、BIM的技术运用(全项目、全过程、并提供模型)、绿色建筑、防雷设计、二次装修(包含且不限于候车大厅、站务用房、倒班房、公租房及公共部分、大堂、电梯轿箱设计等)、环境景观设计和室外配套工程及相应配套设备设计、标识标牌、标志标线及车位划线、外电工程、充电桩、拆除工程(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地面等)等专业工程。(3)施工范围:包括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主体(含基础、地下室)建筑、结构、安装(暖通、电气、给排水、燃气等)、室内外管线综合、电梯、消防工程、幕墙、铝合金门窗及栏杆细化、智能化(含安保、电梯五方通话、三网合一等)、海绵城市、防雷设计、二次装修(包含且不限于候车大厅、站务用房、倒班房、公租房及公共部分、大堂、电梯轿箱设计等)、绿色建筑、环境景观设计和室外配套工程及相应配套设备设计、标识标牌、标志标线及车位划线、室内高低压配电工程、外电工程、充电桩、拆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地面等)等本项目估算、概算批复建筑安装工程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4)采购:本项目估算、概算批复建筑安装工程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含运输、保管、安装、调试等)。(5)工程竣工验收及为保证竣工交付使用而进行必要的准备等工作。(6)其他:①施工临时驻地建设、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通信等;②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1000日历日(开始工作之日为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1)拆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地面等)完成时间:合同约定的开始工作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2)方案设计完成审批时间:合同约定的开始工作之日起50日历日内完成;(3)地勘施工图审查完成时间:合同约定的开始工作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成;(4)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完成时间:合同约定的开始工作之日起80日历日内完成;(5)桩基施工图审查完成时间:合同约定的开始工作之日起85日历日内完成;(6)桩基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并开始施工时间:合同约定的开始工作之日起90日历日内开工;(7)除桩基工程以外的主体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幕墙、门窗、智能化、抗震支架、绿色建筑等施工图审查完成时间:合同约定的开始工作之日起150日历日内完成;(8)基础结构施工及验收:合同约定开始工作之日起430日历日内完成。(9)主体结构施工及验收:合同约定开始工作之日起640日历日内完成。(10)质量竣工预验收:合同约定开始工作之日起910日历日内完成;(11)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使用:合同约定开始工作之日起1000日历日内完成 (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规范要求;采购质量标准: 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 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资质类别、等级);
(2) 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类别、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具备 施工资质 的成员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 个,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有效的①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②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3.3.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有效的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3.4.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有效的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1 (不多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高度不低于40米且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4亿的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6.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不多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投标人不得将主体工程或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若否,明确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7-28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0-08-19 13:30:00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0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0-08-19 13: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
8.2履约担保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具有担保资格和能力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书或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具体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 从合同约定的开始工作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90天止。采用保函的,若合同约定履约担保期限未到期而承包人提交的履约担保有效期已届满,承包人应在14天内提供新的有效的履约担保,如承包人未能及时提供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合同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对此不得提出异议。履约担保在期限满14天内无息退还。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ggzyfw.fujian.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mzyjy.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 ,邮编:361006
电子邮箱:czkfhyzjb@163.com
电话:13395015219 ,传真:/
联系人:罗益全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1层,邮编:361011
电子邮箱:735672404@qq.com
电话:15105985185,传真:0592-5138787
联系人:高帅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联系电话: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厦门市建设局
地址:厦门市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5楼
联系电话:0592-812351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0592-2677186、0592-267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