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fcg-2020061901572
预算金额23.9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CS-20200619015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金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四方坪街道左岸社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00619015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四方坪街道左岸社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清扫服务 (1)、每天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背街小巷、楼栋间地坪、绿化带进行清扫保洁,并实现常态化保洁。清扫保洁范围内时刻有人保洁,确保无垃圾、堆物(堆物不含进不来垃圾站的大件垃圾及装修垃圾)、积水和油污等(油污不含早晚夜市区域及墙面) (2)、每天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分类垃圾桶进行清掏清洗,保证清理及时无垃圾外溢,并保持分类垃圾桶外部清洁卫生。 (3)、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公共照明灯杆、宣传栏、消防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每周擦拭2次,确保目视无明显灰尘,无污渍(2米以上部位每半月擦拭、除尘1次) (4)、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含2.5米以下)“牛皮廯”进行清除:定时定期对绿化带进行清扫,确保无枯枝、落叶、垃圾等:每天早上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5)、每天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城管数字化案卷反映的问题(清扫保洁业务范围内)要按时安质处理到位。 (6)、每天早、中、晚3次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垃圾清理干净,确保无垃圾等堆物(堆物不含进不了垃圾站的大件垃圾及装修垃圾) (7)、每天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社区汇报。 (8)、对所有辖区内的沟渠每季度清理一次,下水道每一年疏通清理一次,泄水井每月清理一次。 (9)、投标人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重大活动、迎检等临时工作。 1 239520
 合计金额小写: 239520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叁万玖仟伍佰贰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分项价格表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四方坪街道左岸社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清扫服务

1

239520

合计金额小写:239520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叁万玖仟伍佰贰拾元整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7-05 —— 2021-07-04

3.2 履行地点:栖凤路以南,开福大道以东,双拥路以北,德雅路以西。清扫面积:36884.15平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履行方式:现场服务。

(2)服务时间:2019年7月至2022年7月。(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9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支付,每个月15号支付上月的费用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9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支付,每个月15号支付上月的费用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9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支付,每个月15号支付上月的费用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9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支付,每个月15号支付上月的费用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9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支付,每个月15号支付上月的费用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9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支付,每个月15号支付上月的费用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9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支付,每个月15号支付上月的费用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9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支付,每个月15号支付上月的费用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9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支付,每个月15号支付上月的费用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9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支付,每个月15号支付上月的费用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9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支付,每个月15号支付上月的费用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9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按月支付,每个月15号支付上月的费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长沙市梦泽园支行(长沙市金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08061223173)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每天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背街小巷、楼栋间地坪、绿化带进行清扫保洁,并实现常态化保洁。清扫保洁范围内时刻有人保洁,确保无垃圾、堆物(堆物不含进不来垃圾站的大件垃圾及装修垃圾)、积水和油污等(油污不含早晚夜市区域及墙面)

(2)、每天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分类垃圾桶进行清掏清洗,保证清理及时无垃圾外溢,并保持分类垃圾桶外部清洁卫生。

(3)、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公共照明灯杆、宣传栏、消防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每周擦拭2次,确保目视无明显灰尘,无污渍(2米以上部位每半月擦拭、除尘1次)

(4)、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含2.5米以下)“牛皮廯”进行清除:定时定期对绿化带进行清扫,确保无枯枝、落叶、垃圾等:每天早上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5)、每天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城管数字化案卷反映的问题(清扫保洁业务范围内)要按时安质处理到位。

(6)、每天早、中、晚3次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垃圾清理干净,确保无垃圾等堆物(堆物不含进不了垃圾站的大件垃圾及装修垃圾)

(7)、每天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社区汇报。

(8)、服务人员须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品行端正,均无犯罪记录。

(9)、服务人员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洁,工作时间内按合同规定的人数接受社区监管。

(10)、保洁工具(扫把、垃圾车)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11)、所有保洁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意外伤害等意外情况均有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街道保洁考核标准

工作项目

地面清扫

保洁

垃圾清运

备注

工作要求

常态化保洁/

随时巡视

两遍/

保洁标准

地面无杂物垃圾、无积水、无堆物、无粪便。

所有公共场所无杂物垃圾、无泥沙、无积水、无堆放物、无粪便、草皮绿化带无杂物。

100%日产日清,整洁、无味、无污渍。

量化考核标准

重点部位要求清洁率90%

其他区域:要求清洁率及保洁率达85%

发现1处无日产日清扣1分,有味有污渍的扣1分。(注:以上各项整改时间为60分钟)

100平方米内:发现区域内有杂物(含烟头、槟榔渣、白色垃圾等)、超过2处扣1分;发现粪便1处扣2分;晴天发现积水2处扣1分;发现堆物2处扣1分;(注:以上各项整改时间为60分钟)

100平方米内:发现区域内有杂物(含烟头、槟榔渣、白色垃圾等)超过2处扣1分;晴天发现沙土不及时清理,10平方米扣1分;发现粪便1处扣1分;晴天发现积水2处扣1分;发现堆物2处扣1分;(注:以上各项整改时间为60分钟)

人员规范管理

1、员工工作态度考核:工作期间无主动性、无积极性、无责任感、随意串岗、扎堆聊天发现一次,扣1分。

2、员工仪容仪表考核:工作期间不按照相关规定穿着工作服、工作鞋者,发现一次扣1分。

3、每日出勤人数考核:工作人员固定,每日人数低于合同人数以下,将扣除1//天。

安全文明作业

1、保洁工作期间做到文明安全作业,如有市民投诉情况发生,经调查属实,每次扣3分。

备注

1、如遇重大检查和领导视察,因工作不到位造成我方扣分,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记重大过失一次,并扣10分;

2、以上各项考核不达标的,在办公室督查人员书面提出整改要求后,在限定的时间内不及时整改5分;

3、考核标准分为100分,每次考核打分在85分以上视为合格,85分至70分,每分扣款100元,低于70分提出服务整改要求,一年承包内有三次低于70分(含三次),采购人有权选择下一年度不再续签合同。

4、在合同范围内,如遇保洁面积和费用等原因增加(或减少),在结算时按双方协商后的价格进行结算。

5、考核项如在整改时间内整改到位,并发送整改后图片至检查组,经确认后可不予扣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招标文件执行

7.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7月5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鑫政大厦406 地址: 四方坪街道鑫政大厦
法定代理人: 杨佳 法定代理人: 金伟
委托代理人: 黄滔 委托代理人: 金伟
电话: 0731-84220295 电话: 0731-85159986
传真: 0731-4222328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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