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实验室净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相关服务项目预公示
金额
70945.3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0945.33万元
招标联系人毛科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斌娜0574-875855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实验室净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相关服务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 招标人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实验室净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70945.33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98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19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6525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57号,现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内,东至彩虹南路,西至王隘支路,南至在建医疗综合大楼,北至医院3号楼。2.2招标范围: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实验室净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相关服务,包含医疗洁净板、钢制净化门、UPS不间断电源、电气系统设备、给排水系统设备、风冷热泵机组、空调净化机组、空调及自控系统设备、特气系统设备、智能化系统设备等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集成、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保修等。招标控制价:I标段2568.7000万元;II标段2357.4000万元。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项目现场。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集成等工作,且满足总包单位进度要求。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及《供货要求》规定,并配合总包单位完成创杯创优工作。2.5标段划分:2个,具体划分如下:I标段: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实验室净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相关服务(三层、五层、七层);II标段: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实验室净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相关服务(负一层、六层);注:开、评、定标顺序均为:I标段→II标段;一个投标人可投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允许中一个或多个标段,选择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实验室净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相关服务(三层、五层、七层及特气系统)I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供货、集成能力。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实验室净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相关服务(负一层、六层)II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供货、集成能力。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宁波大学附属李惠利医院)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57号
联系人:毛科
联系电话:0574-870188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
联系人:王斌娜、刘晓红、陈彦、毛宇兰
联系电话:0574-87585597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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