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保区和口岸服务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3-44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红松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訾女士187381715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保区和口岸服务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3-44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保区和口岸服务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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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按照《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增设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函》(商贸函﹝2022﹞515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借鉴吸收已获批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成功经验做法,结合港区实际,制定具有前瞻性及可操作性的港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实施方案,完成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实施方案的编制,于2023年7月底之前,完成实施方案最终稿的提交;协助做好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3、2024、2025年度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建设、验收、考核工作,给予政策申请、项目引进、人才培育、评审考核等方面的顾问支持。 5.2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5.3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规范要求; 5.4服务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关于信用查询的说明:查询时间为资格审查环节(投标截止时间后2小时内)。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2提供与采购人及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且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形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7月07日 至 2023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下载。 | |||||||||||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zzhkgggzy.cn:18082/BidOpeningHall)。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投标人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签到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绿色发展、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保区和口岸服务局 |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保区 | |||||||||||
联系人:朱红松 | |||||||||||
联系方式:1352650805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 |||||||||||
联系人:訾女士 | |||||||||||
联系方式:1873817151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訾女士 | |||||||||||
联系方式:18738171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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