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A11、A12栋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我中心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及校内相关规定,现对广州城市理工学院A11、A12栋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城市理工学院A11、A12栋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B2024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0-36903066、15626142254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学府路一号广州城市理工学院行政楼41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广州城市理工学院A11、A12栋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
数量:1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项目的详细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需求”。
2.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①提供2023年度(或2022年度)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 2024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2.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20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下午17点(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学府路一号广州城市理工学院行政楼417室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件报名,报名邮件请发送报名文件(格式详见附件报名登记表)至邮箱gzcslg_417@163.com。投标报名登记表 .docx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17:00。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学府路1号广州城市理工学院行政楼417室。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2024年7月12日
项目名称:广州城市理工学院A11、A12栋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B2024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0-36903066、15626142254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学府路一号广州城市理工学院行政楼41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广州城市理工学院A11、A12栋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
数量:1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项目的详细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需求”。
2.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①提供2023年度(或2022年度)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 2024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2.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20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下午17点(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学府路一号广州城市理工学院行政楼417室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件报名,报名邮件请发送报名文件(格式详见附件报名登记表)至邮箱gzcslg_417@163.com。投标报名登记表 .docx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17:00。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学府路1号广州城市理工学院行政楼417室。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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