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监控摄像头(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龙1996613211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2
公告正文

监控摄像头(二次公告)询比公告

   霍山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监控摄像头(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4110203018736800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霍山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霍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4万吨/日,霍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2万吨/日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霍山两厂环保监控更新改造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章 采购人要求”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霍山县污水处理厂、霍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合同签订后15日内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文件。 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同类货物的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工作,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响应文件无效:被列入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5日  到  2024年11月28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时30分
十六、响应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免收。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十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霍山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外环路霍山县污水处理厂综合楼
联系人:陈龙
电话:19966132117
邮箱:chen532866422@qq.com
陈龙 签于 2024/11/25 10:23:34
附件: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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