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园区南京海事法院工程项目精装修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法治园区南京海事法院工程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投资发〔2021〕75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精装修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建设法治园区。
2.1.2 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3741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0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392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480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1.4工期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法治园区南京海事法院工程项目精装修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其他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完成过合同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类项目、工业厂房类项目、单项幕墙工程合同除外)装饰装修工程单项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所体现的数据不一致的,建筑面积、金额以业绩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4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其他条件:投标人承诺如下内容: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本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与项目现场项目经理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招标人均有权予以公示,并列入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违约单位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4.2资审合格的必选条件为:
4.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4.2.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2.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无
4.4资格预审评分及投标入围方法细则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得分
1
财务状况
1、投标人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资产负债率<70%的,得10分;70%≤资产负债率<80%,得8分;80%≤资产负债率<90%,得6分;资产负债率≥90%的,不得分。
注:上述数据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币种:人民币。
10
2
项目业绩
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完成过合同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类项目、工业厂房类项目、单项幕墙工程合同除外)的装饰装修工程单项合同业绩,1个得15分,最多得15分。
本项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所体现的数据不一致,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不得分。本业绩应当不与资格预审公告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相同,否则本项不得分。
15
3
认证体系
投标人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20分,提供有效体系认证证书,缺一项不得分。(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信息为准)
20
4
荣誉
1、投标人承担的装饰装修获奖评审: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含“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得10分/个,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优质工程奖的,得5分/个;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的,得3分/个。本项得分限评2个项目(同一项目限评1次得分),本项最多得20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国家级优质工程奖有效期为3年,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优质工程奖有效期为2年,市级优质工程奖有效期为1年,奖项有效期自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获奖时间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具体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2、投标人承担的建筑工程获奖评审: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准化工地”的,得10分/个,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准化工地”的,得5分/个,本项得分限评2个项目(同一项目限评1次得分),本项最多得20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明工地”或“标准化工地”有效期为2年,市级“文明工地”或“标准化工地”有效期为1年,奖项有效期自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获奖时间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具体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40
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答辩,答辩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现场出题。
题目数量:1题。
答辩形式:书面闭卷答辩、暗标评审;
答辩时间:30分钟。
答辩得分:满分15分。每题得分:好的,得(13,15]分;较好的,得(11,13]分;一般的,得(9,11]分;基本满足的,得9分;未参加答辩的,不得分。
(注: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项目经理的答辩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本项打分办法采用数学开闭区间方式,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投标人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参加答辩,未按规定参加答辩按0分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
注:确定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入围的方法: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为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的,按资格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当出现申请人并列第9名总分相同时,以申请人资格预审公告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合同金额大的优先入围;当申请人资格预审公告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合同金额也相同时,则第9名总分相同者均入围。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不足9家的,招标人应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或者取消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5.1评分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2评标程序:评标阶段确定4名中标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评审顺序:
5.2.1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形式性评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5.2.2详细评审:评分100分,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4名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的,则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仍相等,则以项目负责人业绩中金额大的排名靠前;若得分仍然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的投标人不足4名但不少于3名时,推荐所有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条款号
条款内容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85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
施工组织设计:12分
业绩分:2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以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以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95% 。
上述两种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种,作为计算的依据。
2、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②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85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1分)
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招标控制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比率:11%(安装、装饰及幕墙工程一般下浮6%-16%),乘以权重系数50%(50%及以上),加所有通过评标入围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招标控制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50%(50%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价。
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0.5%的(一般为评标价的0.5%-1%),有一项扣 0.1 分,最多扣 1 分。
施工组织设计
(12分)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篇幅扣分)。
4、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符合暗标要求。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优:2分;良:1.8分;中:1.6分;一般:1.4分;无:0分。
页数最多不超过5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页数最多不超过4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页数最多不超过10页,每超过 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页数最多不超过12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页数最多不超过28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页数最多不超过15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6
项目负责人业绩
(2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在本投标人单位完成过合同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类项目、工业厂房类项目、单项幕墙工程合同除外)的装饰装修单项合同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得2分。本业绩应当不与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任一业绩相同,否则本项不得分。
本项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所体现的数据不一致,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不得分。
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时,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
5.3定标程序:
定标阶段,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定标标准:
①投标报价;
②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情况;
③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等方面;
④企业信誉:包括获得的各种荣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方面。
6.1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30日;
6.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登陆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的“省属项目网上投标”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的“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网上下载文件前需办理“江苏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4年2月5日9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
联 系 人:王凯
电 话:1515063460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
联系人:踪金梁
电话:025-86636562/13770516411
传真:025-83260221
电子邮箱:zongjl@jce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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