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榆树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农村部分)分散式生物质采暖炉具等设备采购项目(含安装)第一标段至第十一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嘉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2024028-01/02/03/04/05/06/07/08/09/10/11
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4]-00231号
项目名称:榆树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农村部分)分散式生物质采暖炉具等设备采购项目(含安装)第一标段至第十一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榆树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农村部分)分散式生物质采暖炉具等设备采购项目(含安装)第一标段至第十一标段,具体详见货物清单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内供货安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标段划分及内容、预算金额:
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台) |
预算金额(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视为废标) |
第一标段 |
JL2024028-01 |
刘家镇、华昌街道分散式生物质采暖炉具等设备采购(含安装) |
1156 |
人民币314.4320万元 |
第二标段 |
JL2024028-02 |
五棵树镇分散式生物质采暖炉具等设备(含安装) |
1000 |
人民币272.0000万元 |
第三标段 |
JL2024028-03 |
弓棚镇分散式生物质采暖炉具等设备(含安装) |
1200 |
人民币326.4000万元 |
第四标段 |
JL2024028-04 |
红星乡、闵家镇分散式生物质采暖炉具等设备(含安装) |
1101 |
人民币299.4720万元 |
第五标段 |
JL2024028-05 |
环城乡分散式生物质采暖炉具等设备(含安装) |
1090 |
人民币296.4800万元 |
第六标段 |
JL2024028-06 |
环城乡分散式生物质采暖炉具等设备(含安装) |
1090 |
人民币296.4800万元 |
第七标段 |
JL2024028-07 |
太安乡、大岭镇分散式生物质采暖炉具等设备(含安装) |
1192 |
人民币324.2240万元 |
第八标段 |
JL2024028-08 |
土桥镇分散式生物质采暖炉具等设备(含安装) |
1000 |
人民币272.0000万元 |
第九标段 |
JL2024028-09 |
青山乡分散式生物质采暖炉具等设备(含安装) |
1136 |
人民币308.9920万元 |
第十标段 |
JL2024028-10 |
青山乡、正阳街道、新立镇分散式生物质采暖炉具等设备(含安装) |
1104 |
人民币300.2880万元 |
第十一标段 |
JL2024028-11 |
保寿镇分散式生物质采暖炉具等设备(含安装) |
1241 |
人民币337.5520万元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供应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能力;
3.2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注: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4设备每一个规格型号均具有国家检测机构出具的CMA证书、检验(测)报告。且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不允许结构性返煤,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结构照片或图纸,描述结构性不返煤方法和措施,承诺设备具有不返煤结构设计。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及个人投标;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以上网站查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6本采购项目只允许投标人参加采购项目(第一标段至第二十二标段)内一个标段的采购活动;
3.7本采购项目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递交;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须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递交。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至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A座1836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未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
(5)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
(6)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网站截图;
(7)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站截图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授权代理人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售价:招标文件1000元/标段/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29日8时00分至2024年9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室开标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货物清单及要求等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4、投标人请注意: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下载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站
地 址:榆树市工农大街81号
联系方式:孙卫东 0431-80742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嘉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中海国际社区E15幢3单元105号房
联系方式:汪庆义 1384402515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庆义
联系方式:13844025152
4.监督部门
名 称: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83624470
来源:吉林省嘉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汪庆义
复审:孙卫东
终审:王宇
来源:吉林省嘉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汪庆义
复审:孙卫东
终审:王宇
采购人名称 |
榆树市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站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0431-80742718 |
采购人地址 |
榆树市工农大街81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嘉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13844025152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中海国际社区E15幢3单元105号房 |
||
采购项目名称 |
榆树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农村部分)分散式生物质采暖炉具等设备采购项目(含安装) |
||
预算金额(万元) |
3348.32 |
最高限价(万元) |
3348.32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榆树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农村部分)分散式生物质采暖炉具等设备采购项目(含安装)第一标段至第十一标段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供应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能力;
3.2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注: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4设备每一个规格型号均具有国家检测机构出具的CMA证书、检验(测)报告。且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不允许结构性返煤,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结构照片或图纸,描述结构性不返煤方法和措施,承诺设备具有不返煤结构设计。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及个人投标;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以上网站查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6本采购项目只允许投标人参加采购项目(第一标段至第二十二标段)内一个标段的采购活动;
3.7本采购项目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递交;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须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递交。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4-09-10 08:3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嘉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详见招标公告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100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29 09:00 |
开标时间 |
2024-09-29 09:0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室开标3室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汪庆义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138440251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