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拟处置以下债权资产包项目,现广泛征集购买该债权资产包项目的意向,具体债权资产包项目简介如下:
该债权资产包主要包括:云南山灞图像传输科技有限公司、中青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建富实业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该3户债权本金合计37,816万元,截至2020年5月20日,利息合计44,784万元,详细参见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名称 | 债权本金 | 担保方式 | 债权利息 | 合计 |
云南山灞图像传输科技有限公司债权 | 15,934 | 抵押+质押+保证 | 2,797 | 18,731 |
中青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债权 | 16,279 | 保证 | 2,467 | 18,746 |
深圳市东方建富实业有限公司 | 5,603 | 抵押+保证 | 1,704 | 7,307 |
合计 | 37,816 | - | 6,968 | 44,784 |
1、云南山灞图像传输科技有限公司
(1)债务人云南山灞图像传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山灞),成立于1998年5月,主要经营远程医疗视像设备,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均为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华路1号山灞大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均为刘勇。
刘勇1991年毕业于昆明医学院,获医学影像学硕士学位、临床医学学士学位,长期从事医学影像、临床医学、计算机图形学等领域的研究,在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市场开发、管理的领域中拥有超过二十年以上的丰富经验。
截至2020年5月20日债权本息合计18,731万元,其中本金15,934万元,利息罚息2,797万元。
(2)担保方式
①云南山灞图像传输科技有限公司名下60套建筑面积合计13914.35平方米的房产抵押;
②刘勇、刘江、刘乐持有的所有云南山灞图像传输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共计69.08%)、以及持有上海山灞图像传输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担保;
③云南省远程可视医学诊疗中心、刘勇、刘江、刘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抵、质押物基本情况
目前该债权的有效担保为债务人名下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山灞大厦的商场、办公楼及专家公寓共计60套房产,合计建筑面积13914.35平方米。详细见下表所示:
序号 | 房屋坐落 | 规划用途 | 建筑面积(m²) | 备注 |
1 | 高新区科华路1号办公综合楼、远程服务中心10层(部分)、11层(全层) | 办公 综合楼 | 1,18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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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新区科华路1号办公综合楼、远程服务中心1层商铺(全层) | 商场 | 2,004.45 |
合计7,283.98m² |
3 | 高新区科华路1号办公综合楼、远程服务中心2层商铺(全层) | 2,626.04 | ||
4 | 高新区科华路1号办公综合楼、远程服务中心3层商铺(全层) | 2,653.49 | ||
5 | 高新区科华路1号专家公寓37套 | 专家公寓 | 5,44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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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3,91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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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现状分析:
①抵押物中商场物业,农业银行昆明高新区支行下属一网点承租面积约六百余平米,租赁期至2021年9月,年租金约120万元/年,目前由法院提存中;农业银行后经营有一高新区社区医院,租赁情况暂不明。
②抵押物中办公楼部分,10层(部分)、11层(全层)均处于闲置状态。
③抵押物中专家公寓部分共37套(6层至17层),其中已有约20套存在一定的居民入住痕迹。
抵押物抵押与查封情况:
全部60套物业房产均已抵押登记至转让方,抵押合同及抵押登记手续完备。
另外,刘勇、刘江、刘乐持有的所有云南山灞图像传输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共计69.08%)、以及持有上海山灞图像传输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为转让方授信的质押物。
(4)诉讼情况
2018年8月,转让方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并于2019年5月获得生效判决[(2018)粤03民初3066号]。2019年9月,转让方已向深圳中院申请了案件判决强制执行。
(5)资产亮点
①抵押物位于昆明地铁3号线沿线,距离地铁3号线西苑站C口步行距离不超过100米,周边有佳兆业集团承接的城市更新项目,未来是昆明规划的重点区域之一,具备一定的升值空间与潜力;
②受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远程医疗视像设备可能将成为医疗行业重点发展的版块,云南山灞可能因此获得经营转折;
③云南山灞有可能将被云南省国资委下属企业进行兼并并购,目前亦有多家并购方在与企业实际控制人刘勇在探讨并购可能。
2、中青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1)债务人情况
债务人中青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旅),成立于2013年7月,多元化经营国内矿产品贸易和有色金属贸易和旅游产业开发、投资及旅游服务配套业务等,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5月20日,债权本息合计18,746万元,其中本金16,279万元,利息罚息2,467万元。
(3)担保方式
由股东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诉讼情况
转让方诉中青旅案件已于2019年8月获一审判决胜诉,但中青旅提出上诉,二审已于2019年12月19日在广东省高级法院开庭审理,目前尚未有审判判决。
(5)资产亮点
转让方在对中青旅的诉讼中,保全了中青旅及授信担保人持有的7家公司部分股权,包括:
①中青旅金服(汕头华侨试验区)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66%的股权;
②安徽鸿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7%的股权;
③中青旅物资(上海)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④中青旅(苏州)静思园国际酒店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⑤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5%的股权;
⑥北京二十一世纪医院有限公司68%的股权;
⑦中青旅集团上海控股有限公司42%的股权。
其中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内A股上市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最大股东,持股比例32.83%,截至目前,吉林森工总市值22.87亿元,由此计算转让方保全冻结的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价值2.63亿元。其他冻结股权之企业目前仍有实际经营,股权存在一定的经营价值。
此外,在股权关系上,担保人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股东是中国青旅集团有限公司,其由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100%持有。
3、深圳市东方建富实业有限公司
(1)债务人情况
深圳市东方建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建富”)成立于2003年,主要经营工业及商业地产的开发、招商和物业管理,在深圳宝安区、光明新区、龙岗区、南山区拥有3个商业地产项目及12个现代化大型工业园,总面积达200多万平方米,有1000多家企业租户,其中有世界500百企业伟创力、腾讯科技;中国500强企业中兴通讯、比亚迪、大族激光等;上市企业浙江海得新能源、风华锂电池、万润科技、大乘电子、研祥智能等。其主要经营模式为购买或租赁土地、工业园区,建设、装修后向下游客户出租。
其中12个工业园区中以东方建富(怡景)智能触控特色科技工业园、东方建富(愉盛)智能终端高科技特色工业园、东方建富(雅盛)电子科技产业园、东方建富(新健兴)电子器件特色产业园为主要代表。
(2)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5月20日,债权本息合计7,307万元,其中本金5,603万元,利息罚息合计1,704万元。
(3)担保方式
①本笔授信由杨汉军、杨幸方、杨建潭、杨建清、杨建海、刘秋云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②剩余贷款由6名非关联自然人抵押人对应13套深圳房产作抵押担保。
(4)诉讼情况
经深圳中院开庭审理并于2019年5月22日下发判决书,部分抵押人不服判决中罚息计算,故上诉广东省高院,2020年4月9日,该案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完成二审庭审,目前暂未出具判决。
(5)抵押物基本情况
抵押物均位于深圳,地理位置位于深圳核心地段,其中7套为住宅,剩余6套为公寓。
(6)资产亮点
①该案件抵押物产权明晰,地理位置优越,目前深圳房地产交易市场活跃,房价上涨势头极好,作为优质抵押物处理周期短,且抵押物存在极大升值空间。
②该案件作为标准金融案件,基本不存在太多异议,判决结果明确。
③该案件目前已到终审阶段,且已于2020年4月9日完成开庭,仅待判决生效后即可进入执行。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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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拟转让的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查看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预期利益损失)的风险。招商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转让方和本所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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