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寨县小南京农光互补中药材基地排涝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450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41524001003380
预算金额4500万元
招标公司金寨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和润基建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5/05
公告正文

金寨县小南京农光互补中药材基地排涝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E341524001003380

二、备案编号:JZZB-GC-20220317

三、项目名称:金寨县小南京农光互补中药材基地排涝工程

四、项目实施地点:金寨县梅山镇小南京光伏产业园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金寨县水利局(金寨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局)

六、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莲花山路

七、项目类型: 工程类;;; o服务类;;o货物类

八、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九、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金寨县小南京农光互补中药材基地排涝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截洪沟、排水沟、节制闸等,项目总投资约4500万元,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十、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证书),并同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1)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发布的《全省在建水利项目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名单公示》范围的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担任现场人员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发布的《全省在建水利项目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名单公示》范围以外,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中担任现场公示人员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应将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并提供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证明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2)合同提前履约完毕的(工程提前竣工验收)需在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竣工验收资料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资料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或加盖四方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公章的验收资料】,相关资料原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经查询、质疑、投诉后,核实存在以上情形,但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将被视为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

3、信誉要求:依据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市场行为分值75 分及以上。(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最新公布的在皖水利施工企业名单中的市场行为分值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该网站市场行为分值查询截图件,截图须能体现网站名称)。

4、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同时满足上述第1 款要求(须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网上登记、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现场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均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5、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1)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防洪排涝(不含清淤)、河道治理(不含清淤)、农田水利工程(必须含有箱涵和水闸施工内容)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投标人承担施工的分包合同工程,不得作为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认定项目。

(2)拟任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防洪排涝(不含清淤)、河道治理(不含清淤)、农田水利工程(必须含有箱涵和水闸施工内容)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项目经理承担施工的分包合同工程,不得作为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认定项目。

注:①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业绩;②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③ 工程业绩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http://xypt.mwr.gov.cn/)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61.190.26.79:5000/)中外网可查询, 且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平台业绩查询截图, 建设内容及项目经理名称需在截图中显示,项目经理名称以合同和截图中显示名称为准且必须为同一人;④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列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列明的时间为准; ⑤不满足前述①- ④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⑥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业绩、获奖等考察,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标(定标)候选人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十二、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所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如因规划调整或政策性限制或建设需要等因素,招标人可以取消或暂缓实施招标范围内的部分工程,承包人需无条件执行招标人的此类指令,同时也不得以“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为由要求赔偿损失,相应工程款按承包人投标报价等额从工程价款中扣除,且发包人不为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三、标段数:1标段。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24月14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25月5日10时00分

十七、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登陆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活动。招标人代表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址为: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5 楼第一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厅组织开标活动。

十八、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投标人凭借本单位CA 认证锁及密码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登录并免费下载(含图纸资料、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补充文件等)。

十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十、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十一、备;;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方式一: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 证书登录六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签到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

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均为: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 分钟内完成解密, 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半小时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 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放弃投标。不见面开标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

3、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50万元整; 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 2022 4 19 日 17 时00 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 2022 4 20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 2022 5 5 10时00 分。

6、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及内容存在异议事项的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在规定异议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到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异议函范本详见(

http://ggzy.luan.gov.cn/zcfg/005001/005001003/005001003002/20211017/188f2ff0-05ba-4c14-aed9-16eb5 53f566d.html)。

7、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8、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010-86483801 转 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CA 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 CA (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4959;

CFCA (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5-660855088

9、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由投 标人将其原件的扫描件直接编入投标文件。也可将其原件的扫描件在录入市场主体库“其他信息”(该栏目属于不对外开放查询子目)栏目后再编入投标文件, 若投标人将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录入市场主体库中的对外开放查询栏目 导致其他竞争主体知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以及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同时按程序调查,调查处理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1、咨询提问途径

一律由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进行,提问应当隐藏投标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件等,违反规定导致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应对其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凭借本单位 CA 认证锁及密码应随时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http://ggzy.luan.gov.cn) 登录, 并自行查找和下载本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等通知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且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上述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3确定中标候选人后 , 将 在 六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系 统( 网 址 :http://ggzy.luan.gov.cn)上对中标候选人参加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企业业绩(获奖)、项目经理业绩(获奖)等情况予以公示。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中,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的违规行为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并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寨县水利局(金寨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陈先生;;;;0564-735697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和润基建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64-7060932 18269860662

二十二、投标保证金账号:

投标保证金允许方式:

1、网银支付 银行转账

账户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注: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网银支付或银行转账交纳至如下指定帐户(请自主选择一个账号提交),交款时需在附言中注明此款所对应工程项目的名称及交款用途。联系人:陈胜 ,电话:0564-735077918956468728

;(1)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金寨支行

账 号:1761501021000028133004991

(2)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

账 号:93400101001467891500937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行

账 号:175226888980

(4)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00278890666600003348

(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

账号:34001747201052503568-2245

(6)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

账号: 122450010400148400000000008

2. 保函方式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应由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保函,银行保函期限必须大于投标有效期,并随同银行保函扫描件一并提交企业办理银行保函手续时对公账户的交款凭证扫描件;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提交的,可按有关要求进行办理,目前,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只支持徽商银行电子保函且基本账户开设在徽商银行的企业,其他银行电子保函待系统升级改造后方可使用。

3.保证保险方式

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保证保险期限必须大于投标有效期,并随同保证保险保函扫描件一并提交企业办理保证保险手续时对公账户的交款凭证扫描件。否则,所提交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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