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辽宁智慧文旅平台运营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2/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辽宁智慧文旅平台运营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22日
一、合同编号: JH22-210000-73223-001-01
二、合同名称: 辽宁智慧文旅平台运营项目
三、项目编号: JH22-210000-73223
四、项目名称: 辽宁智慧文旅平台运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 北陵大街45-11号
联系方式: 13664162366
供应商(乙方): 辽宁甜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69号A座3层
联系方式: 159423790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辽宁智慧文旅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主要功能:通过可视化直观展现,实现一体化全省覆盖,服务于民众、文旅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为公众和业内人士提供信息资讯、统计分析、旅游导航导游导览导购等服务,旨在全省旅游大数据分析、统计、监管、公共服务等方面实现现代化和信息化。平台包括“一中心、两平台、一块屏、一报告”。
一中心(文旅大数据中心)。以文旅基础数据为抓手,采集和管理相关基础数据业务数据,最终集成全省交通、气象、三大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银联和各景区视频数据等,为大数据分析报告提供智力支撑。
两平台(文旅综合管理平台、文旅资讯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包括即时通讯工具、应急指挥平台、热点分析、视频监控等子系统;文旅资讯服务平台,主要向社会公众提供文旅信息,包括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内容。
一块屏(智慧旅游大屏展示系统)。主要是通过数据可视化的技术手段,将平台系统内的各类数据有效的展现到大屏上,方便对文旅情况进行日常监测。
一报告(大数据分析报告)。主要是根据全省文化旅游工作发展的需要,定期和随时将平台内的数据以报告的形式进行输出,方便对工作进行总结和对将来形势的预判。同时,平台将对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入辽人数、驻留时间、游客画像、消费情况等重要数据进行科学分析。
履约要求: (一)辽宁智慧文旅平台的运营要求
1.对接连通全省平台体系与外部单位行业管理、智慧化服务、信息数据的终端设施设备
根据省平台体系建设功能定位,依托各级各方智慧城市、智慧文旅、数据中心建设成果,统筹省平台体系各系统同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省各地市与县(市、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A级以上景区、酒店住宿、文博场馆、旅行社、公共文化服务等单位,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流支付平台、网络通讯运营商等各大数据合作、共享、采购单位的管理服务网络设施进行全面对接连通。根据对接需要,打通线路,集约高效用好省财政拨付的第三方平台数据接口硬件设施费,改造网络链接端口,配置数据接口硬件。根据平台体系运营需要,主动与国内重点OTA平台(如:携程、同程、飞猪等)对接连通。
在省厅政策引导下,直接推动省、市、县区共建共用共享平台体系,各方文旅智慧化改造升级,通过运营满足高效迅捷管理行业、实时对接传输数据、高水平服务文旅市场公服主体与广大游客需要,实现平台体系各系统全部设计功能。
2.大数据管理运营
(1)依托文旅大数据中心功能设置和设施设备,采集、处理、更新、审核发布游客数据、景区流量数据、监控数据、消费数据、酒店(住宿)数据、热点数据、游客满意度分析数据、POI数据、投诉数据等,进行平台展示与问题对策分析。
1)辽宁省全域旅游信息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来(在)辽游客客流量,从各个渠道获得处理的来(在)辽游客来源省份、逗留时长、性别年龄、出行轨迹等数据分析,同时包括景区客流量、热力图、景区排行、境内境外游客流量、境内外客源、省市出境游流量等特征数据。
2)省内投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旅游投诉规模、投诉来源、投诉内容、景区(住宿)投诉排名、投诉问题分类统计等。(2)在运营各个系统基础上,联络协调省内相关职能部门、文旅机构、市场及公共服务主体等,采集、整理、分析、更新重要时间节点文旅专项数据与季度、年度综合数据,满足指导文旅行业发展及有关部门统计需要。
以上数据主要通过平台监测、数据传输、定向采购、交换共享、协调统计、工具推演等方式取得。
3.文旅综合管理平台运营与监管
宣传推广平台功能定位、使用规范与方法,辅导推动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市场主体、公共服务主体统一入驻工作台、开通工作入口,实现全部设计功能。为省厅各相关部门日常使用平台提供必要的辅导与支持。服务平台管理上下、纵
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履约地点: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七、验收日期: 2022年12月22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平兴强、鲁志勇、吕志超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22日
一、合同编号: JH22-210000-73223-001-01
二、合同名称: 辽宁智慧文旅平台运营项目
三、项目编号: JH22-210000-73223
四、项目名称: 辽宁智慧文旅平台运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 北陵大街45-11号
联系方式: 13664162366
供应商(乙方): 辽宁甜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69号A座3层
联系方式: 159423790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辽宁智慧文旅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主要功能:通过可视化直观展现,实现一体化全省覆盖,服务于民众、文旅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为公众和业内人士提供信息资讯、统计分析、旅游导航导游导览导购等服务,旨在全省旅游大数据分析、统计、监管、公共服务等方面实现现代化和信息化。平台包括“一中心、两平台、一块屏、一报告”。
一中心(文旅大数据中心)。以文旅基础数据为抓手,采集和管理相关基础数据业务数据,最终集成全省交通、气象、三大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银联和各景区视频数据等,为大数据分析报告提供智力支撑。
两平台(文旅综合管理平台、文旅资讯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包括即时通讯工具、应急指挥平台、热点分析、视频监控等子系统;文旅资讯服务平台,主要向社会公众提供文旅信息,包括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内容。
一块屏(智慧旅游大屏展示系统)。主要是通过数据可视化的技术手段,将平台系统内的各类数据有效的展现到大屏上,方便对文旅情况进行日常监测。
一报告(大数据分析报告)。主要是根据全省文化旅游工作发展的需要,定期和随时将平台内的数据以报告的形式进行输出,方便对工作进行总结和对将来形势的预判。同时,平台将对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入辽人数、驻留时间、游客画像、消费情况等重要数据进行科学分析。
履约要求: (一)辽宁智慧文旅平台的运营要求
1.对接连通全省平台体系与外部单位行业管理、智慧化服务、信息数据的终端设施设备
根据省平台体系建设功能定位,依托各级各方智慧城市、智慧文旅、数据中心建设成果,统筹省平台体系各系统同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省各地市与县(市、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A级以上景区、酒店住宿、文博场馆、旅行社、公共文化服务等单位,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流支付平台、网络通讯运营商等各大数据合作、共享、采购单位的管理服务网络设施进行全面对接连通。根据对接需要,打通线路,集约高效用好省财政拨付的第三方平台数据接口硬件设施费,改造网络链接端口,配置数据接口硬件。根据平台体系运营需要,主动与国内重点OTA平台(如:携程、同程、飞猪等)对接连通。
在省厅政策引导下,直接推动省、市、县区共建共用共享平台体系,各方文旅智慧化改造升级,通过运营满足高效迅捷管理行业、实时对接传输数据、高水平服务文旅市场公服主体与广大游客需要,实现平台体系各系统全部设计功能。
2.大数据管理运营
(1)依托文旅大数据中心功能设置和设施设备,采集、处理、更新、审核发布游客数据、景区流量数据、监控数据、消费数据、酒店(住宿)数据、热点数据、游客满意度分析数据、POI数据、投诉数据等,进行平台展示与问题对策分析。
1)辽宁省全域旅游信息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来(在)辽游客客流量,从各个渠道获得处理的来(在)辽游客来源省份、逗留时长、性别年龄、出行轨迹等数据分析,同时包括景区客流量、热力图、景区排行、境内境外游客流量、境内外客源、省市出境游流量等特征数据。
2)省内投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旅游投诉规模、投诉来源、投诉内容、景区(住宿)投诉排名、投诉问题分类统计等。(2)在运营各个系统基础上,联络协调省内相关职能部门、文旅机构、市场及公共服务主体等,采集、整理、分析、更新重要时间节点文旅专项数据与季度、年度综合数据,满足指导文旅行业发展及有关部门统计需要。
以上数据主要通过平台监测、数据传输、定向采购、交换共享、协调统计、工具推演等方式取得。
3.文旅综合管理平台运营与监管
宣传推广平台功能定位、使用规范与方法,辅导推动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市场主体、公共服务主体统一入驻工作台、开通工作入口,实现全部设计功能。为省厅各相关部门日常使用平台提供必要的辅导与支持。服务平台管理上下、纵
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履约地点: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七、验收日期: 2022年12月22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平兴强、鲁志勇、吕志超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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