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鹤城镇工业三区排洪渠(天鹰公司段)加固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鹤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16日 10:1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16日至2022年09月2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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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4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启,供应商无需到开启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9月27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 ||
预算金额 | ¥155.63417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0-8218839 | ||
采购单位 | 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鹤山市鹤城镇昆源路5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0-83988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鹤山市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鹤山市新城南街10号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0-8218839 | ||
附件: | |||
附件1 | 鹤城镇工业三区排洪渠(天鹰公司段)加固工程图纸.pdf | ||
附件2 | 鹤城镇工业三区排洪渠(天鹰公司段)加固工程磋商文件(2022091301).zip | ||
附件3 | 工程量清单.rar | ||
附件4 | 招标代理合同.pdf |
项目概况
鹤城镇工业三区排洪渠(天鹰公司段)加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2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784-2022-01677
项目名称:鹤城镇工业三区排洪渠(天鹰公司段)加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6,341.7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鹤城镇工业三区排洪渠(天鹰公司段)加固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556,341.7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 按照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内容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56,341.74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度任意 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基本开户账户证明资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鹤城镇工业三区排洪渠(天鹰公司段)加固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 (财库〔2014〕68号) 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 (财库〔2017〕141 号) 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鹤城镇工业三区排洪渠(天鹰公司段)加固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供应商需承诺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②供应商需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上述材料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16日 至 2022年09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4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启,供应商无需到开启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9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4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启,供应商无需到开启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开评标有关事项:
(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项目采用电子远程电子开标环节使用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gongyinshan.html。
(2)请供应商按“远程电子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报价无效。
(3)本项目将在智慧云平台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供应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4)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鹤山市鹤城镇昆源路57号
联系方式:0750-8398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鹤山市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鹤山市新城南街10号二楼
联系方式:0750-8218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750-8218839
鹤山市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