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医院视频号运营服务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868-2444ZD709F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68-2444ZD709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视频号运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8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1、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关键信息”“评标方法”“评分项及评分规则”“三、商务部分”“1 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变更为以下内容:

序号

内容

权重

评分规则

评分方式

1

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

8

(一)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1名,该负责人是否具备以下条件进行评分:

1、具有医学或影视或编导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得3分;

2、项目负责人20211月1日后担任同类项目组织管理经验,每担任一个项目得1分,累计最高得5分,同一单位项目不重复计算;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2.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除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需要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单位出具的证明);在海外留学并取得学历学位的,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

3.提供负责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评委打分

 

更正日期:202481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余条款不变,特此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体育新城大运路1号

联系方式:0755-28338833转3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2号-06号

联系方式:0755-82786018/82786038-808/826;zdzb_015@foxmail.com

3.项目联系方式

张先生:0755-82786018/0755-82786038转808;zdzb_015@foxmail.com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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