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2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金坛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坛长荡湖水厂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金坛长荡湖水厂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编号为坛发改核字【202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金坛金沙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坛长荡湖水厂二期工程勘察、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长荡湖水厂建设用地红线内(常州市金坛区清源路399号);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留用地共50亩(含构筑物、道路、绿化)。新增构筑占地约18800㎡,新增建筑面积约11800㎡。金坛长荡湖水厂二期工程的规模为10万m3/d,供水水源仍为长荡湖
2.1.3 本标段合同估算价:625万元;其中勘察费:40万元,设计费585万元;
2.1.4 设计周期要求:90日历天(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历天内提供勘察组织方案,30日历天内按招标人及规划要求提供方案设计成果(在投标方案基础上,无条件满足招标人修改需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方案报批通过后60日历天内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勘察与设计同步进行);
2.1.5 其他:勘察部分质量标准为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及技术规程执行,设计部分质量标准为满足国家相应规定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审图中心审图;
2.2 招标范围:金坛长荡湖水厂二期工程勘察(包含塔吊基础勘察)、建筑方案设计(含方案报批)、初步设计方案(含概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建,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设备及设备工艺、基坑支护、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人防、消防、绿建星级设计、场地内海绵城市设计、装配式设计、场地综合水电管网设计、声光电设计、智能化专项设计、景观绿化、围墙等全专业设计)。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项工程设计资质和3.2项工程勘察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 投标人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5)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工程勘察资质满足: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负责人【市政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建筑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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