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华为招标有限公司受盘山县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盘山县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陈家镇陈家村项目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盘山县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陈家镇陈家村项目区)
项目编号:HWSY2019-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4-3122524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盘山县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盘山县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梁先生、151427119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华为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024-31225242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225号龙生大厦1701室/盘锦市六里河桥北200米路东辽宁华为招标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众合广告楼上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2.59229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02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09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225号龙生大厦1701室/盘锦市六里河桥北200米路东辽宁华为招标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众合广告楼上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盘锦市六里河桥北200米路东辽宁华为招标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众合广告楼上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山县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陈家镇陈家村项目区)已由盘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盘山县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盘县行批字[2018]2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山县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盘山县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陈家镇陈家村项目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盘山县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陈家镇陈家村项目区)
2.2招标人:盘山县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陈家镇陈家村
2.4计划工期:2020年01月02日——2020年10月01日 (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陈家镇陈家村1个村新建1套污水收集系统,1套污水处理设备。铺设生活污水管网,包括村内主管网与入户管网。系统收集的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规定标准。
2.6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及自筹
2.7项目投资金额:3,125,922.91元
2.8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
3.4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省(市)同级或以上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查询结果(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平台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4. 投标保证金
4.1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万元),须在2019年12月18日15:00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单位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携带交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和要求:
5.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02日——2019年12月09日(北京时间每天9:00-11:30,13:30—15:30时,节假日休息)。
5.2报名要求:
5.2.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辽宁华为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备案时投标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将复印件按报名要求顺序装订成一册)
5.2.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信用等级报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资质复印件上带有清晰的、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
5.3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投标企业备案合格后,请于2019年12月02日至2019年12月09日(北京时间每天9:00-11:30,13:30—15:30时,节假日休息)到辽宁华为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标段。如有图纸另行收取费用,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请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六里河桥北200米路东辽宁华为招标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众合广告楼上二楼)。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网。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山县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盘山县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15142711970
帐户名称:辽宁华为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帐号: 2105013837010000010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为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225号龙生大厦1701室/盘锦市六里河桥北200米路东辽宁华为招标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众合广告楼上二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 系 电 话:024-31225242
电 子 信 箱:lnhwzb@126.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