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3-833504
预算金额53万元
招标联系人唐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833504
(三)预算金额:53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中标人需针对本项目配备专业能力强 、 经验丰富 、 具有 良好职业道德的工作人员 ( 不少于 3 人 ) 组成项目团队
服务开始时间:2023年7月1日
服务结束时间:2024年6月30日
(一)协助完成部分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上收划转。
1.协助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市局”)对部分尚未完成资产上收工作的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完成上收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2.协助开展分局资产上收划转的数据统计分析等其他技术支撑工作。
(二)协助解决分局资产历史遗留问题。
在分局资产上收划转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市财政的工作要求,对分局资产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对分局提出的解决方案进行评估并出具咨询意见,协助指导分局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并按财政局要求出具第三方专业评估或鉴证报告等材料。
(三)协助开展分局规范化管理工作。
1.协助市局对各分局财务、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进行调查,分析存在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2.对市局修改或制定涉及分局的采购、资产管理、公车购置及报废等工作指引提供专业性意见建议,规范分局相关经济活动行为。服务期内,至少对2项工作制度的修订或制定提供专业性意见建议。
3.服务期内组织1次以上涉及分局相关人员参加的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业务培训。授课人员应熟悉财务管理和审计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具有3年以上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
(四)协助开展局系统各单位资产处置的核查评估。
1、根据国家和地方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协助市局对局系统各单位(含局本级、局属事业单位、分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提出的资产处置(包括资产报废、资产调拨、资产报损等)申请进行核查,全面核实资产处置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书面材料的完整性以及所处置的资产实物的相符性等,提供车辆保障到现场全面核查资产实物,对资产处置事项出具书面初步审核评估意见。
2、对局系统的资产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协助审核编制局系统资产年报等技术服务支撑工作。
(五)对局系统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经济合同审核等工作提供辅助性技术服务。
1.对各单位提交局集体审议的重大项目政府采购方案进行技术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2.协助审核局机关预算项目经济合同,对合同中涉及预算、采购等内容条款提出专业意见。服务期内,对不少于50个采购合同进行审核。
3、对局系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分析汇总相关数据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告。
4、对局系统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情况提供技术支撑,分析汇总相关数据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告。
(六)其他财务管理技术支撑服务
1.协助开展局系统公车购置、报废等环节技术审核及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2、按照基建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协助开展局系统基建项目财务方面的技术支撑。
3、按照服务采购单位要求,协助开展其他财务管理技术支撑服务。
1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一、项目工作目标
(一)根据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市财政工作要求,协助完成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后的资产上收。
(二)通过专业指导和评估,推动分局资产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编制或修订局系统资产、采购等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引提供专业性意见建议,推动各分局规范管理,加强内部控制。
(四)协助完成局系统各单位(含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的核查评估,为局的政府采购、经济合同审核等其他财务管理工作提供辅助性专业服务。
2 二、项目技术具体要求
(一)协助完成部分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上收划转。
1.协助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市局”)对部分尚未完成资产上收工作的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完成上收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2.协助开展分局资产上收划转的数据统计分析等其他技术支撑工作。
3 (二)协助解决分局资产历史遗留问题。
在分局资产上收划转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市财政的工作要求,对分局资产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对分局提出的解决方案进行评估并出具咨询意见,协助指导分局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并按财政局要求出具第三方专业评估或鉴证报告等材料。
4 (三)协助开展分局规范化管理工作。
1.协助市局对各分局财务、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进行调查,分析存在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2.对市局修改或制定涉及分局的采购、资产管理、公车购置及报废等工作指引提供专业性意见建议,规范分局相关经济活动行为。服务期内,至少对2项工作制度的修订或制定提供专业性意见建议。
3.服务期内组织1次以上涉及分局相关人员参加的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业务培训。授课人员应熟悉财务管理和审计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具有3年以上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
5 (四)协助开展局系统各单位资产处置的核查评估。
1、根据国家和地方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协助市局对局系统各单位(含局本级、局属事业单位、分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提出的资产处置(包括资产报废、资产调拨、资产报损等)申请进行核查,全面核实资产处置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书面材料的完整性以及所处置的资产实物的相符性等,提供车辆保障到现场全面核查资产实物,对资产处置事项出具书面初步审核评估意见。
2、对局系统的资产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协助审核编制局系统资产年报等技术服务支撑工作。
6 (五)对局系统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经济合同审核等工作提供辅助性技术服务。
1.对各单位提交局集体审议的重大项目政府采购方案进行技术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2.协助审核局机关预算项目经济合同,对合同中涉及预算、采购等内容条款提出专业意见。服务期内,对不少于50个采购合同进行审核。
3、对局系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分析汇总相关数据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告。
4、对局系统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情况提供技术支撑,分析汇总相关数据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告。
7 其他财务管理技术支撑服务
1.协助开展局系统公车购置、报废等环节技术审核及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2、按照基建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协助开展局系统基建项目财务方面的技术支撑。
3、按照服务采购单位要求,协助开展其他财务管理技术支撑服务。
8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中标人必须对工作过程中采用、引用和接触到的所有数据和资料进行严格保密,未经服务采购单位授权不能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用途。
(二)中标人必须对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结论、成果进行严格保密,未经服务采购单位授权不得向其它任何第三方透露。
9 (三)中标人按要求至少但不仅限于向服务采购单位提供以下工作成果:
1. 2023年11月,提交项目阶段性工作报告》(一式6份)。报告内容应包括本需求书第二点6项工作任务的实施情况,归纳总结工作亮点和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
2. 2024年6月上旬前,提交项目工作执行总结报告(一式6份),载明本需求书第二点6项工作任务的总体实施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0 四、项目管理要求
(一)组织实施要求。
中标人应根据服务采购单位要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并进行精心的组织实施。
(二)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中标人需针对本项目配备专业能力强、经验丰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组成项目团队,并提供项目组人员列表、简历、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未经服务采购单位许可,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人员时,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服务采购单位同意,且更换人员的技术资质与工作经验须与原工作人员水平相当。
11 中标人应根据服务采购单位要求安排至少1名熟悉行政事业单位运作流程且掌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专业知识的中级职称以上会计师担任联系人,负责现场与服务采购单位对接、汇报工作等事宜。
12 (三)项目保障要求。
1.中标人应当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涉及本项目信息、资料及其他相关内容。
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在需要执行涉密工作时,中标人须按规定应用专用软硬件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一体化打印设备、移动电脑、移动硬盘、U盘、光盘等)开展工作,用于本项目的电子资料收集、传递、打印汇报、数据采集分析、项目成果移交等工作。
2.服务期间,中标人须提供必要的车辆保障,用于资产现场核查、为相关部门提供技术培训和指导等工作。
(四)项目验收要求。
中标人提交的成果应通过服务采购单位组织的内部验收。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6月21日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资产核查及其它财务监管技术支撑服务
合同份数:4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唐生 020-83203084
采购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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