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告
吉市产权公发 [2023]第101号
吉林市产权交易中心接受吉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委托,公开出租以下标的:
一、出租标的:标的位于吉林市丰满区新城大路5号滨河家园小区,现部分商业网点及车库按栋整体出租。本次出租分为13个标的,
标的名称、年租金挂牌价格(底价)等信息详见下表:
标的 |
标的名称 |
年租金挂牌价格 (万元) |
登记保证金 (万元)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3年)
|
1 |
滨河家园小区8号楼1001至1008号网点整体出租 |
11.04 |
5 |
523.08 |
7月12日9:00 |
2 |
滨河家园小区11号楼1001至1006号网点整体出租 |
8.1 |
4 |
393.21 |
7月12日9:15 |
3 |
滨河家园小区12号楼1001至1004号网点整体出租 |
5.4 |
2 |
263.38 |
7月12日9:30 |
4 |
滨河家园小区13号楼1001至1006号网点整体出租 |
8.1 |
4 |
393.21 |
7月12日9:45 |
5 |
滨河家园小区14号楼1001至1005号网点整体出租 |
6.75 |
3 |
327.31 |
7月12日10:00 |
6 |
滨河家园小区35号楼1001至1006号网点整体出租 |
13.58 |
6 |
489.81 |
7月12日10:15 |
7 |
滨河家园小区36号楼1001至1008号网点整体出租 |
17.34 |
8 |
641.88 |
7月12日10:30 |
8 |
滨河家园小区B号楼1001综合楼整体出租 |
47.5 |
20 |
2295.61 |
7月12日10:45 |
9 |
滨河家园小区A号楼1002综合楼整体出租 |
11.2 |
5 |
535.41 |
7月12日11:00 |
10 |
滨河家园小区31号楼1001至1024号车库整体出租 |
9.44 |
4 |
516.12 |
7月12日11:15 |
11 |
滨河家园小区32号楼1001至1029号车库整体出租 |
12.76 |
6 |
731.64 |
7月12日11:30 |
12 |
滨河家园小区33号楼1001至1027号车库整体出租 |
9.18 |
4 |
523.98 |
7月12日11:45 |
13 |
滨河家园小区34号楼1001至1036号车库整体出租 |
12.24 |
6 |
689.3 |
7月12日12:00 |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以档案资料和房屋现状为准)
二、年租金挂牌价格(底价):详见明细表。
三、租赁期限:一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年租金以本次挂牌标的实际成交金额支付,且一次性交纳。签订租赁合同后7日内交纳租金。
五、招租方式:动态报价。竞租人登录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产权竞价登陆”新点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进行报价。
六、自由报价起止时间:2023年6月28日9:00—2023年7月12日9:00。
七、限时报价起始时间:2023年7月12日9:00时开始,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
八、登记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9:00—2023年7月11日15:00时,有意竞租者须在报名期限内将足额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九、保证金交纳方式:
1、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不接受现金交纳)。
2、交纳要求:法人单位报名需公司由账户转账,自然人报名需本人银行卡转账
3、产权中心账户信息:
账户名:吉林市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产权交易中心),
账号:0720622011015200000025,
开户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行号:314242000603。
收款方账户名:吉林市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产权交易中心),其中的括号为中文输入法全角情况下的括号“()”,非英文半角情况下的括号“()”,帐号与户名正确即自动入账。
电子渠道如果无法找到开户行名称,则您只需要选择“农村商业银行”或“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但请您一定注意账号与户名的正确性,如账号与户名中某一项出现错误,款项将会出现挂账不能及时入账,届时会影响您的入账时间。
十、招租条件:
1、标的成交次日,承租方与吉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各方责任。
2、租赁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出租方重新发布招租公告,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3、承租方与物业公司须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并交纳相应保证金。租赁期满,承租方与物业公司结算水、电、物业费等费用后,返还保证金。因承租方看护不力或使用中造成的设施设备损坏,由承租方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维修。承租方拒绝维修的,直接由物业公司委托第三方作价,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在保证金中扣除。委托物业公司维修的,由承租方与物业公司协商,扣除维修费用后,返还剩余保证金。
4、具备供热条件的小区及网点供热费由出租方承担,水、电、物业费和其他因承租方经营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不得将其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利无条件收回房屋。
6、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法律所禁止的事项或经营行为。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利无条件收回房屋。
十一、报名条件: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二、特别提示:
1、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了解标的的所有情况,查验标的现状及存在的瑕疵,对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最终承租方在成交前未详细咨询标的现状的,待承租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也表示对该标的瑕疵、现状认可,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公示图片仅供参考。以上披露内容与租赁合同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2、本标的承租方须向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4%收取。
3、如果意向承租方出现违约情形,承租方前期交纳的登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暂时保留在产权中心账户,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再次竞价低于前次成交价的差额。若弥补差额后仍有剩余,或再次成交价高于此次成交价、不需弥补差额的,剩余部分返还给该承租方。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产权中心及相关方有向承租方追索的权利。
有意竞租者请持有效证件,在规定期限内到我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网址:ggzy.jlcity.gov.cn(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登记报名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5楼515室
咨询电话:0432-64820495
联系人:杨女士、董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