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宁波广播电视集团
项目名称: 2022年至2023年宁波城市形象新媒体(“爱宁波”iNingbo平台、本地社区融媒宣传平台)推广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2年至2023年宁波城市形象新媒体(“爱宁波”iNingbo平台、本地社区融媒宣传平台)推广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爱宁波”iNingbo新媒体平台针对宁波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创新创业等,进行宁波城市形象推广、数据统计分析等一体化整合营销服务。
2.宁波城市形象推广广告在“爱宁波”iNingbo新媒体平台互联网登录首页累计投放50天。
3.宁波城市形象推广内容在“爱宁波”iNingbo新媒体平台微信头条软文推送共30条,具体内容由采购方确定后提供服务,每条阅读量在发表后的10天内达到8000人以上。
4.宁波城市形象推广内容在“爱宁波”iNingbo新媒体平台微信次条软文推送共30条。
5.在“爱宁波”iNingbo新媒体平台首页开设入驻宁波城市形象推广相关专栏,专栏内容可根据采购方需求机动安排。
6.“爱宁波”iNingbo新媒体平台首页宁波城市形象推广相关专栏代运营服务,提供日常维护、UI设计修改等服务内容。
7.本地社区融媒宣传平台:社区智媒展示端(楼道屏)400个,社区智媒展示端(数字化宣传栏)9块。根据“爱宁波”iNingbo新媒体平台互联网登录首页图内容,共计7张图,每张投放时间为7天,总体投放时间为49天。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拓展宁波城市形象推广渠道,增强宁波城市形象推广实效,进一步提升宁波城市形象传播力,宁波城市形象推广项目拟于2022年至2023年在“爱宁波”iNingbo新媒体平台、本地社区融媒宣传平台,运用音视频、图文等多元互动传播方式,高频宣推宁波,让海内外友人到宁波商务出行、旅行游玩时零距离宣传触达,全面提高宁波的知晓度和美誉度,传播宁波“好声音”,讲述宁波“好故事”,开辟城市形象宣传的新阵地。拟通过“爱宁波”iNingbo平台互联网登录首页广告、微信软文推送、“爱宁波”iNingbo平台专栏入驻、本地社区融媒宣传平台传播等形式进行宁波城市形象推广,总价预算确定为人民币100万元。
“爱宁波”iNingbo新媒体平台无线城市建设旨在为公众提供随时随地接入的、安全、快速、免费的无线网络,按照宁波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部署要求,宁波市智慧办委托宁波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承担统一运营任务。为更好开展该项目,宁波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 7日出资1500万元成立全资子公司宁波市无线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公司”),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2019年宁波广播电视集团出资1700万元控股“无线公司”,与宁波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优势互补,使该平台的新媒体属性进一步深化和加强,跨上新台阶。iNingbo作为一个本地化流量的新入口以及本地内容汇聚平台,已成为宁波市城市信息化和现代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爱宁波”iNingbo新媒体平台对宁波城市形象推广所具有的主要优势和亮点包括:第一,该平台上的移动互联网用户体量大。注册用户已超过420万,日均活跃用户数在3万到5万,微信粉丝已超过20万,总访问量超1.2亿次,具有一定影响力;第二,该平台本地化覆盖范围广。基本覆盖宁波全大市范围内人群较多的公共场所,如普遍覆盖了包括政府办事大厅、医院、主要商圈、广场、旅游景区等,特别是在宁波城市客厅、知名景区都已覆盖“爱宁波”iNingbo新媒体平台免费上网WiFi网络,为海内外游客在商务差旅、观光闲余时,提供便捷的上网服务,同时推送宁波城市形象的宣传内容,达到宣传工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第三,该平台具有独特的用户触点宣传机会。采用借助用户在登录WiFi时需要验证用户身份的机会来推送广告和微信软文,此强连接属性是其他媒体所不具备的。第四,该平台拥有最具特色的本地社区融媒宣传平台智慧屏,以楼道宣传屏及户外宣传栏的形式将图片、视频、声音、文字等多种媒介形态融合一体,以滚动播放的形式在各屏幕端呈现,目前覆盖人群达到达到20万。
“爱宁波”iNingbo新媒体平台由“无线公司”独家运营。公司在技术实力、宣传服务、栏目设计制作、内容安全审核和运营经验上具有独特优势和资质,类似项目服务经验丰富。
基于以上原因,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直接向宁波市无线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采购此项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宁波市无线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8幢3-1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9月13日 至 2022年09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广播电视集团
联 系 人: 马老师
联系电话: 0574-56110097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4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采购办
联 系 人: 李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4-89388042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1.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