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公司基于火电碳监测全覆盖的省级能源公司碳排放数智平台的研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61162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亚奇0571-61125175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贺文025-8672861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基于火电碳监测全覆盖的省级能源公司碳排放数智平台的研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611621,招标人为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2023年1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系统部署了产品碳足迹管理重点任务,提出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加强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设、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丰富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推动碳足迹国际衔接与互认等。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将“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列为2024年政府工作任务。电力产品碳足迹是几乎所有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的基础,电力产品碳足迹追踪是实现其他行业或产品碳足迹数据库构建和碳标签的基石。浙江公司有必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加强电力产业碳足迹研究,提升公司碳足迹管理水平,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转型。
目前,浙江公司各火电企业现有碳排放数据核算工作方法耗时费力,不能及时反映各企业在碳排放数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且由于各厂碳核查技术水平层次不齐,导致碳排放数据质量难以保证。因此,迫切需要开发基于火电碳监测全覆盖的省级能源公司碳排放数智平台,提高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水平、加强碳排放自核查及碳资产监督管理,实现全产业链碳足迹追踪、溯源及精准管控。对于浙江公司来讲,当前应充分考虑燃煤种类复杂、工况差异大、掺烧频繁等因素建立模型,形成燃料端和排放端、机理模型和数据驱动、“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多源碳排放监测体系、碳排放数智平台和碳足迹管理体系。
浙江公司拥有大量火电资产和新能源资产,为浙江全省低碳社会构建、为双碳目标实现提供了有力能源保供支撑和低碳技术支撑。随着碳市场建设逐步深入、方法学不断开发,不仅新能源发电带来碳资产收益可观,火电厂作为综合能源公司提供低碳价值也会逐步体现。因此,本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供基于火电碳监测全覆盖的省级能源公司碳排放数智平台研发与应用服务1套,将在全社会碳达峰目标约束下的收益最大化方法学嵌入碳排放数智平台,及时掌握碳资产情况,为碳排放配额交易做实时分析和辅助决策,实现公司碳资产保值增值。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主要研究内容:
    (1)碳排放数据质量管控技术研究
    研究碳排放核算方法,开发适用于碳排放数智平台的碳排放核算数学模型,实现基于燃料消耗量及燃料质量数据的碳排放自动核算。基于大数据分析、对标分析,建立碳核算数据质量指标评价模型,形成碳核算数据质量关键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实现对火电企业碳核算数据质量的量化评价。
    开发碳排放监测数据监督管理功能模块,将监测数据实时接入碳排放数智平台,精准掌握基于实测法的火电企业碳排放数据。开展碳排放监测技术、方法、规范、运维、质控等研究,将技术标准内嵌至碳排放数智平台,有效指导火电企业CO2-CEMS系统的高效、稳定、可靠运行,同时实现对火电企业CO2-CEMS运维的实时监督管理。研究碳监测数据质量关键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实现对火电企业碳排放监测数据质量的量化评价。
    建立碳核算与碳监测数据间的内在关联,明确导致多源数据间差异的关键影响因素与主控因子;利用人工智能算法,对多源数据清洗拟合,挖掘碳核算与碳监测数据间的相互关系。通过对机组运行工况参数、设备参数、煤质参数等与碳排放数据的关联分析,建立碳排放数据软测量数学模型,精准测算机组碳排放数据,与碳核算数据、监测数据形成相互交验。
    构建燃料端和排放端、机理模型和数据驱动、“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多源碳排放监测体系,探明多源数据间互证互信的边界条件,获得碳排放数据的预测方法,实现火电企业碳排放数据的精准预测。
    (2)省级能源公司碳足迹关键技术研究
    从方法学基本原理、核算边界、计算原则等角度系统研究分析浙江公司组织碳核算、电力产品碳足迹、烟气CO2在线监测数据,全面摸排碳家底,为构建碳足迹数据库提供支撑。
    在组织碳核算方面,对浙江公司各火电企业进行全面碳盘查、健全常态化的碳数据管理及核算能力,精准量化火电企业组织碳排放总量、碳排放结构、碳排放强度和碳排放密度。通过碳排放连续监测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精准掌握燃煤电厂碳排放数据,构建基于实测法的电力碳排放因子,为火电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碳足迹数据库建立等提供支撑。在满足国家及地方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建立浙江公司组织碳排放数据动态管理机制,提升公司整体碳排放管理效率,降低碳交易履约成本。
    在产品碳足迹评估方面,在煤质快检技术等新型技术推广应用的基础上,将碳全足迹感知分析机理研究成果契入浙江公司火电碳足迹研究中;开展电力产品碳足迹量化评价的边界划分、功能单位选取、数据采集及质量评价、质量分配、取舍原则等方法学研究;测算核算边界内燃料燃烧、生产过程中的物料流动、净购入电力热力、对外供应热冷气等活动水平动态数据,实现对火电产业碳排放基础数据的综合采集,构建核算科学的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清单。
    (3)省级能源公司碳排放数智平台研发
    通过碳排放数据采集与存证、碳排放数据筛查与认证、碳排放量核算与预测、配额量核算与预测等研究,搭建省级能源公司碳排放数智平台,构建集碳排放数据可视化监控、分析、建模预测、数据异常诊断、预警及碳排放数据监督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分析模块,全方位、多维度、清单化统计分析碳排放量数据,利用可视化看板多视角展示企业的实时排放数据和生产数据,辅助碳核查功能,实现碳排放量
    2.4 项目总工期:本服务计划于招标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总期限12个月。投标人负责本工程项目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完成软件系统的开发,验收时间须满足买方整体工程进度要求,质保期限1年(自合同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燃煤电厂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碳监测或碳排放管理平台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碳监测或碳排放管理平台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25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12-09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自动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注:
    1.本项目在开标阶段,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将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2.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环站东路799号国能大厦
    邮    编:310000
    联 系 人:胡亚奇
    电    话:0571-61125175
    电子邮箱:16124026@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72号1幢 3505室
    邮    编:210003
    联 系 人:杨贺文
    电    话:025-86728615
    电子邮箱:12093157@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