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621.2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佶0510-8588680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6
公告正文

工商大楼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信息发布时间:2023-04-23 15:05:19 来源: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工商大楼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商大楼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梁溪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工商大楼改造提升项目 梁行审投备〔2022〕217号 梁行审投备[2022]2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融腾产业智造基地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融腾产业智造基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梁溪区汇太路与梁东路交叉口西北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对场地内现存办公楼进行包含建筑结构加固、外立面提升、室内装修、周边景观提升等方面的改造,改造后主要业态为人才公寓及配套商业。项目总用地面积9200平方米,建筑面积8102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5621.21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58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06月15日 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07月01日 08:00,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11月20日 17:00
    2.1.5其他:(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由[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单位承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在职员工;(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5)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7)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缴纳;(8)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2.1.6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工商大楼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主要包括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限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设计内容:(1)建设工程主体设计工作(不含专项设计):完成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动力、强电、弱电、装饰装修、室外管线(管线综合,雨水,污水,给水,弱电,强电,燃气、通信)等各专业的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全过程设计工作;完成估算、概算;完成方案、初步、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评审工作,含方案估算及设计概算。完成既有建筑测量、检测、鉴定、加固设计等工作。各阶段设计成果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2)专项设计范围:①负责幕墙、门窗、景观、灯光全过程设计工作,并满足相关要求;各专项方案设计阶段进行方案比选和估算(如需),列出主要材料清单(至少提供同效果材料供业主选择),提供主要材料的设计样品;②负责标识设计、智能化专项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并满足相关招标要求。(3)设计总包管理工作:作为建筑主体设计单位,就纳入设计总包管理范围的科目,负责设计沟通和技术协调工作,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所有专项设计内容都纳入报价单位的主体设计合同中。(4)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配合业主做好相关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2、项目施工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①建筑改造工程:包括结构加固工程、清除工程、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设备设施更新、装修工程、外装饰工程、幕墙工程、门窗工程、燃气工程、泛光照明工程、标识工程(室内外);②电梯工程、智能化工程(大数据系统集成)、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含机电抗震设施施工)、多媒体集成系统的开发采装联动及调通;③室外附属工程、室外市政及景观工程、垃圾清运、道路及广场铺装、综合管网(含雨污管网、给水、电力、燃气、通信施工)、海绵城市、照明亮化工程、强电等,本项目红线范围外涉及与市政管线的接口施工(含雨污管网、给水、电力、燃气、三网合一等管线施工)引入到本项目功能房间内的实施费用包含在本项目范围内。电力用户接入工程和项目范围内用户配变电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3、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材料、设备的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以及承包方需要进行的检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竣工验收等)。4、(1)项目全过程涉及的各项检测、监测、测绘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水质检测、消防检测、能耗监测、防雷检测、专项测量、加固检测等。(2)项目实施期间所涉及的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面积测绘、交评审查、排水许可、地质勘查初勘、详勘并出具勘察报告,要求满足施工图设计需求,并通过专家审查、地块内保留建筑的结构检测工作,涵盖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检测;混凝土结构检测内容包括:基础、柱、梁、板、楼梯及相关大样等;钢结构检测内容包括:基础、柱、梁、檩条、支撑、隅撑及相当节点大样等;出具检测报告及与现状吻合的结构图及结构计算模型,相关内容要求满足施工图设计需求,并通过专家审查等。5、总承包管理及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独立分包单位的协调配合及管理,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外部协调等管理和控制。6、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7、通过业主和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① 设计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财务要求:2019 2021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或者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投资额≥4000万元的设计业绩。设计业绩投资额以设计合同所载的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或者施工合同中的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三年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或者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投资额≥4000万元的设计业绩。设计业绩投资额以设计合同所载的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来以施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或者施工合同中的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21年04月23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2年04月23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3年01月23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3日 17:00 时至2023年04月28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26日 9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融腾产业智造基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88号701室 
地址:
无锡市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国际大厦5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方敏 
联系人:
曹佶、邵浩杰、徐伟晨 
电话:
0510-82326265 
电话:
0510-85886808 
传真:
 
传真:
0510-8588680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wxztzb@1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