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金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辛庄镇国发路西侧A6居住地块项目工程

售楼处及16#、17#楼主体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辛庄镇文沽道南侧C9居住地块项目工程所需的售楼处及16#、17#楼主体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及洽谈采购合作事宜。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辛庄镇国发路西侧A6居住地块项目

2、工程地址津南区辛庄镇海沽道与国发路西北侧。

3、工程简述:建筑面积:74819.68平方米;框架剪力墙结构。

二、招标主体

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及工期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承包方式:劳务分包

2、分包工程承包范围:辛庄镇国发路西侧A6居住地块项目图纸范围内所有主体结构施工,图纸显示和根据图纸内容以及变更、洽商等内容可合理推断出的除甲指分包以外的所有项目的人工、辅料、中小型机械(25吨以下的吊车等)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土方清槽(包括人工清槽、集水坑等;注:清槽土方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及基础土方回填、钎探(如果有)、混凝土灌注桩芯、垫层、凿截桩头、桩头处理、接桩、防水保护层、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地下室外墙人工配合外墙保温铺贴施工(胶黏剂黏贴保温板或者砌砖)、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降排水、主体结构螺栓眼封堵(按施工方案施工)、槽内排水沟、集水坑、预埋件、模板、木方、脚手架、钢爬梯与挑架配合及预留预埋工作(预埋件制作安装,二次结构墙拉筋及构造柱钢筋甩筋)、木跳板、混凝土反坎及设备基础和混凝土小型构件等应随主体结构一起施工的工作、二次结构的墙拉筋及构造柱的钢筋预埋、外架的搭设、钢板网搭设(钢板网及连接件材料由招标方提供)、临边防护的安装及日常维护和拆除、定型化防护设备的安装、装卸、拆除以及钢筋、木工加工棚以及安全通道的搭拆、因现场情况必须的加工棚位置调整、装卸及施工场地硬化、施工现场加工场地的硬化、钢爬梯安装和焊接、配合塔吊单位埋设基础、塔吊基础的浇筑及模板安拆与钢筋的制作绑扎、施工现场范围内的防砸搭设、空调机孔预留洞、冷凝水管孔预留洞、雨水管预留洞、配合人防门单位安装人防门及预留预埋(如果有)等工作内容以及完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要求。

招标方只提供混凝土、钢筋、砖胎模使用页岩砖及砂浆、止水钢板、套筒、级配砂石(如果有)、止水条、止水钢板、塔吊、地泵、车泵、安全标识、CI标识、钢筋加工棚、安全通道、定型化防护、保温板及粘结剂、钢板网、装配式楼梯等,除这些材料外,图纸、施工方案及施工规范所需的一切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及机械由投标人提供。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清单约束为准。投标人无权就工作内容增减或工程量增减向招标人提出索赔或单价变更的权力。

3、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及现场实际具备施工条件为准,暂估开工时间为2022年4月2日。

售楼处主体封顶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16#、17#楼于2022年4月30日完成主体结构4层,后续节点时间双方另行协商。

4、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为:本工程下的工作应满足本工程技术规范、工程图纸、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天津市标准、规范。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主体劳务经营范围的成建制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近三年来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具有主体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投标人须提供企业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业绩等(须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招标人查验。

2、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单位代表,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投标书中须有有关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承诺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总承包方的要求,工期在总承包方要求的基础上只能提前,有能力实现这目标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4、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

5、其它要求:本招标文件范围内工程不允许再分包。

五、供应商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

已在云筑网(http://www.yzw.cn)上注册的供应商,登录后即可报名。报名时,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业绩等(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作为附件上传且递交纸质版资质到天津市东丽区空港经济区EOD总部港D25进行审核,报名未上传附件或未送达纸质版资料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2、报名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云筑网平台时间为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以云筑网平台时间为准(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的获取

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待云筑网招标文件发布后可直接登录云筑网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截止日前进行线下投标(如有,按约定执行)和线上投标。

六、主要商务条款

A.售楼处主体工程封顶后2个月内支付已完工程进度款的70%,楼座按照正负零、主体结构4层、主体结构8层、主体结构封顶节点支付进度款70%;

B.A6地块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至完成产值的80%,竣工备案完成后支付至完成产值的85%;

C.承包人与发包人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额的95%;

D.剩余的竣工结算金额的 5%为质量保修金,按照质量保修金的相应条款支付。

投标人于每月20日之前报计量和付款申请至项目商务部,分包人应严格按照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现场劳动力,如分包人施工进度明显滞后,承包人有权待分包人完成预期施工进度后再予以支付相应工程款。

(2)在每节点完成工作量审核程序后,分包人应在总包人付款前30日内,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先提供发票,后拨付工程款,每次付款前,分投标人向总包人提供不含税金额*(1+3%)的建筑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投标人缴税单据(缴税单据需加盖投标人财务专用章),否则总包人有权不付款。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发票真实、合法、有效,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如因投标人发票不符合税法相关规定而给总包人带来的增值税抵扣额等经济损失,投标人应予以赔偿,且须更换相应发票。相关经济损失赔偿额包括但不限于票面金额按企业所得税率25%计算的企业所得税额,增值税率3%计算的增值税额以及滞纳金、罚款等损失。投标人未能按总包人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10%的违约金。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辛庄镇文沽道南侧C9居住地块项目

联系人商务经理:张金鑫,联系电话:18633421699

联系人:刘佳炀,联系电话:15900349709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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