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昆明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平台系统运维服务购买计划》的公告(2024)
金额
6.8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昆明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平台系统运维服务购买计划》的公告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的通知》(昆财综〔2022〕46 号)文件规定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昆明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平台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方案》的相关要求,为组织开展好昆明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平台系统运维服务采购工作,我办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平台系统运维服务。有意向参与选聘的公司,请详阅《昆明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平台系统运维服务购买计划》,并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14:00之前报名。
报名联系电话:0871-63190178
联系人:王丹、梁增伟、沙琪
地址:云南中资海外咨询有限公司3楼6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2单元3楼)
特此公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
昆明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平台系统运维服务购买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平台系统运维服务购买项目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现将服务购买计划函报如下:
一、所属目录:根据《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该项目一级目录为“B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为“B10 信息化服务”,三级目录为“B1001 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二、预算资金:68,500元(陆万捌仟伍佰元正)。
三、购买主体: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四、工作内容
(一)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实现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报、网上办结等工程质量监督流程全过程平台系统管理并对参建各方实施网上监督的目标。达到更优质便捷的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目的。要求做到对昆明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平台的不间断维护,及时诊断排除故障,确保系统全天候运行正常、流畅,数据准确,操作便捷。
(二)系统维护技术人员必须做好线下业务指导服务工作,随时提供对参建方、人防办干部的技术咨询和系统操作方法的解答服务。
(三)对人防工程参建各方和全市人防干部提供每年不少于一期的“昆明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平台业务”操作流程培训业务。
五、承接标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在网络信息系统运营维护行业具备专业资格;
(三)具有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网络信息系统运营维护服务从业经验的优先考虑。
六、目标要求
(一)承接主体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昆明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平台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的工作要求。
(二)严格按照上级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科学设置网上业务办理事项。
(三)对在建人防工程项目施工节点全过程进行网络申报、网上办结,覆盖率达100%。
七、服务期限
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中“政府购买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规定,本次服务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结算为一年一结。
八、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 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 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的通知》(昆财综〔2022〕46 号)文件规定,该项目拟通过单位内控、财务制度执行,按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的通知》(昆财综〔2022〕46 号)文件规定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昆明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平台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方案》的相关要求,为组织开展好昆明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平台系统运维服务采购工作,我办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平台系统运维服务。有意向参与选聘的公司,请详阅《昆明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平台系统运维服务购买计划》,并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14:00之前报名。
报名联系电话:0871-63190178
联系人:王丹、梁增伟、沙琪
地址:云南中资海外咨询有限公司3楼6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2单元3楼)
特此公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
昆明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平台系统运维服务购买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平台系统运维服务购买项目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现将服务购买计划函报如下:
一、所属目录:根据《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该项目一级目录为“B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为“B10 信息化服务”,三级目录为“B1001 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二、预算资金:68,500元(陆万捌仟伍佰元正)。
三、购买主体: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四、工作内容
(一)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实现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报、网上办结等工程质量监督流程全过程平台系统管理并对参建各方实施网上监督的目标。达到更优质便捷的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目的。要求做到对昆明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平台的不间断维护,及时诊断排除故障,确保系统全天候运行正常、流畅,数据准确,操作便捷。
(二)系统维护技术人员必须做好线下业务指导服务工作,随时提供对参建方、人防办干部的技术咨询和系统操作方法的解答服务。
(三)对人防工程参建各方和全市人防干部提供每年不少于一期的“昆明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平台业务”操作流程培训业务。
五、承接标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在网络信息系统运营维护行业具备专业资格;
(三)具有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网络信息系统运营维护服务从业经验的优先考虑。
六、目标要求
(一)承接主体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昆明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平台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的工作要求。
(二)严格按照上级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科学设置网上业务办理事项。
(三)对在建人防工程项目施工节点全过程进行网络申报、网上办结,覆盖率达100%。
七、服务期限
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中“政府购买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规定,本次服务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结算为一年一结。
八、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 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 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的通知》(昆财综〔2022〕46 号)文件规定,该项目拟通过单位内控、财务制度执行,按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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