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化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4/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cz-c-2368001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振鹏0435-321553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越0431-818528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通化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CZ-C-23680017
项目名称:通化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名称:通化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咨询服务
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服务内容:通化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及风险评估意见等工作。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完成。
服务地点:通化市。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其他:供应商必须对采购服务内所有服务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响应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至 2023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方式: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请于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第一步: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232574732@qq.com)(邮件主题备注:通化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咨询服务+供应商全称)。代理机构当日16时00分前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对资料合格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第二步: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业务系统中点击下方链接注册完善供应商信息http://user.gxzb.com.cn:80/ztb/unit/login/register.jsp(上述网址仅限电脑端浏览器使用,手机等移动端无法使用),未注册将影响供应商响应,请尽快完成,注册时交易主体类型请选择“投标单位”(免费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第三步: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⑴word版《报名登记表》⑵签字扫描后《报名登记表》⑶标书款汇款回执单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收取标书款账户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号:4319018736108022300008515 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简写注明所参加项目的编号、款项用途、单位简称。例:××单位GXCZ-C-23680017标书款。 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只有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磋商响应。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出席会议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出席会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响应。
4.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响应项目的项目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新华大街499号        
联系方式:李振鹏 0435-3215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联系方式:于越、张娉婷、王建0431-81852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越、张娉婷、王建
电 话:  0431-8185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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