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职工住宅小区项目设计采购
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赣建洪招字[2017]第7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职工住宅小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已由洪新经发[2017]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昌中铁四局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职工住宅小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2.2项目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九龙湖片区三清山大道以西、规划路以北(JLH1503-TD12地块)和九龙湖大道以东、规划路以北(JLH1503-TD10地块);
2.3本项目投资: 项目投资估算价70000万元,最终以红谷滩新区管委会批复的项目概算为项目投资控制价;
2.4建设规模:313614.13㎡;
2.5招标范围: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职工住宅小区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 917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3.3 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2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
3.4业绩要求:⑴近五年(2012年11月1日以来)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1项单项总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⑵近五年(2012年11月1日以来)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1项单项总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5企业信誉要求:开标前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财务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其他要求
4.1开标时,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全体成员)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相关手续原件或根据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 。
4.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施工的单位;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2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
4.3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是2017年南昌市建筑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名录建筑工程类别A(I)级别企业,或与江西省人民政府或南昌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框架协议的企业或其唯一授权的全资子公司;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取得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相关手续原件或根据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
5.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 12月11日起至2017年12月30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公共资源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31日14时00分;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有关说明
8.1 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补充材料,将发布在江西省南昌市公共资源网站上,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收集有关补充材料。
8.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地点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且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新法制报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昌中铁四局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136516041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91-83875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