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江市东兴区平坦镇等五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竣工测绘、竣工资料编制、新增耕地来源实测等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137.3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07/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0112020000213
预算金额137.3万元
招标联系人曾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老师0832-8802009
中标公司四川博引土地整理有限公司137.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江市东兴区平坦镇等五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竣工测绘、竣工资料编制、新增耕地来源实测等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5110112020000213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江市东兴区平坦镇等五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竣工测绘、竣工资料编制、新增耕地来源实测等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博引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都市高新区世纪城南路599号天府软件园D区6栋505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1,373,00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名称:内江市东兴区平坦镇等五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竣工测绘、竣工资料编制、新增耕地来源实测等服务 服务范围:内江市东兴区白合镇、顺河镇、永福乡、平坦乡、双桥乡 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对内江市东兴区白合镇、顺河镇、永福乡、平坦乡、双桥乡土地整理项目进行竣工测绘、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新增耕地来源实测上图; 2、根据(《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川自然资办[2019]23号文件),完成施工工程量外业测绘及工程量量算,完成采购人相关验收资料编制工作; 3、新增耕地上图入库工作; 4、项目区1:2000工程地形实测; 5、核心整治区域、点状工程、线性工程等1:500实测; 6、提供项目区勘测定界报告、勘测定界图; 7、提供项目区实施工程实际统计数据,并对工程数据真实性负责; 8、配合采购人编制竣工验收资料; 9、项目验收过程中涉及的勘测单位服务工作; 10、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11、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在线备案工作; 12、及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竣工资料编制及整改工作; 13、勘测工作开展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14、验收所需的其他资料; 15、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与义务。 (二)成果要求 1、项目区勘测定界报告、勘测定界图、等及其他必要资料成果3套; 2、勘测成果电子文档1套; 3、上报上级部门验收的汇总成果资料,电子文档1份,纸质成果3份; 4、勘测成果应符合《勘测定界技术规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川国土资发[2015]14号)、《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川自然资办[2019]23号)等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的要求,满足土地整理项目备案验收需要。所有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均采用最新版本。 服务时间:合同签定后30日内提交成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服务标准:《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川自然资办[2019]23号文件。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刘洋,刘莉,何山,李清成,曾懿(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将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向中标人定额收取人民币18,00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收取。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8,00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结果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22627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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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156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0832-227541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832-880200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老师 | ||
电话: | 0832-8802009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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