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271015225001b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高泉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垚鑫0311-898495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4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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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井陉县当泉至西柏山农村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15225001B01
招标内容:

【井陉县当泉至西柏山农村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当泉至西柏山农村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井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井陉县当泉至西柏山农村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井行审投资可研【20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井陉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井陉县当泉至西柏山农村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2.1.2建设地点:于家乡当泉村至秀林镇西柏山村; 2.1.3项目概况:项目路线全长5.630公里,路基宽度8.0米,在土路肩两侧分别做2.5m绿化带,设置中桥1座,长98米。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最高限价:469.57万元; 2.1.6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5日历天; 2.1.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勘察设计,主要服务内容为项目的勘察 (详勘、定测、技术资料、地形测量、地貌测量、断面地形测量、后期服务等,参与设计论证、施工方案论证 并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把关等) 、施工图设计、专业设计、 深化 (二次) 设计等,提供与最终纸质图纸一致的各单位可使用的CAD电子版且确保不加密、不设条件、不设期限,提供技术交底、材料设备参数,提供有关图集、技术规范,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各专业设计代表驻现场服务、现场及地形数据测量、复核,竣工图编制等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内容,最终的设计成果各专业必须达到满足正常施工和验收的要求,并配合相关部门评审、审批,保证项目审批完成等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2018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18年4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被解除.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其他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监督单位:井陉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311-82022017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2018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勘察设计负责人)主持过1条(段)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吿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3 00:002023-04-1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04 10: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井陉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井陉县西山北路15号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36号
邮编:

0503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高泉

联系人: 赵垚鑫
电话:

0311-82046565

电话: 0311-89849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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