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施工)复康路9号院内西三馆和篮球公寓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983.28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3.2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东辉17720001181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凤贤2377281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52024094002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南开施工[2024]09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复康路9号院内西三馆和篮球公寓修缮工程项目已由 天津市体育局 以 津体批〔2024〕1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体育综合保障中心(天津市反兴奋剂中心) ,建设资金为 2969.64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2969.64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7004.96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体育综合保障中心(天津市反兴奋剂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复康路9号院内西三馆和篮球公寓修缮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7004.96平方米,本项目包括篮球公寓房屋修缮改造工程、西三馆及连廊房屋修缮改造工程、公共部分修缮改造工程以及东三馆外墙修缮工程。具体改造内容包括:拆除西三馆和篮球公寓外墙面、屋面、外墙空调板、玻璃雨棚、原有门窗及已破损散水、内部装修等;将西三馆改造为1个体操训练场、1个排球训练场和1个乒乓球训练场,重新进行内部装修,并更换门窗散热器、给排水管道及设备,新建地下消防水池,设置临时消防水箱支架等;对篮球公寓整体功能进行重新布局,加固结构,重建楼梯并装饰房间及走道,更换门窗,增设高位消防水箱间,增加散热器采暖系统,增加多联机空调系统等;拆除并重新铺设室外沥青混凝土路面、花砖路面、室外给排水管道,进行绿化及电气化改造,新增供热和消防管道,拆除东三馆原有外墙面并重新粉刷外墙涂料等。,总投资额2969.64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东至庆丰路,南至水上公园北道,西至水上公园西路,北至复康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复康路9号院内西三馆和篮球公寓修缮工程(一标段),招标范围:拆除西三馆和篮球公寓外墙面、屋面、外墙空调板、玻璃雨棚、原有门窗及已破损散水、内部装修等;将西三馆改造为1个体操训练场、1个排球训练场和1个乒乓球训练场,重新进行内部装修,并更换门窗、散热器、给排水管道及设备,新建地下消防水池,设置临时消防水箱支架等;拆除并重新铺设室外沥青混凝土路面、花砖路面、室外给排水管道,进行绿化及电气化改造,新增供热和消防管道,拆除东三馆原有外墙面并重新粉刷外墙涂料等。总投资额1136.8098万元。
二标段:标段名称:复康路9号院内西三馆和篮球公寓修缮工程(二标段),招标范围:对篮球公寓整体功能进行重新布局,加固结构,重建楼梯并装饰房间及走道,更换门窗,增设高位消防水箱间,增加散热器采暖系统,增加多联机空调系统等。总投资额983.2848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10月25日 至 2025年02月2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证书,等级不限,专业为建筑工程,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备;(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且无在施工程记录的承诺,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正项目经理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无在施工程记录的承诺,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4日 至 2024年09月11日。
6.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16时00分。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1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代理机构或通过网络获取文件。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公告3.1款规定的,携带上述资料和投标项目关注截图加盖公章或发邮件到jinguangdagp@163.com 获取文件。
7.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8.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8.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体育综合保障中心(天津市反兴奋剂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东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西侧、北华路北侧
邮政编码:301617联系人:杨洪毅电话:17720001181
传  真:6837636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凤贤(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邮政编码:3000000联系人:王慧丽电话:23772818
传  真:23772818
日期:2024年09月04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体育综合保障中心(天津市反兴奋剂中心)          受理负责人:杨洪毅
电话:17720001181传真:68376368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西侧、北华路北侧
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杨俏
电话:022-27477889传真:022-27382846电子邮箱:nkqzjw_zbjd@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丰路99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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