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唐家湾2号地块商品房项目(建投•见山)施工一期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施工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内容“3.4.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现修改为“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4备案要求删除。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响应性评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第(3)项“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规费、税金按规定标准计取”修改为:“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规费、税金(10%)按规定标准计取”。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15.3.2条第(3)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由“发包人在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且审计结束后14天内向承包人退还质保金(无息)”修改为:“发包人在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且审计结束后,承包人提供完整资料及付款申请后14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退还质保金(无息)。发包人未按规定时间返还,从应付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亿肆仟玖佰肆拾玖万叁仟贰佰陆拾肆元叁角(¥149493264.3元)。
6、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以2018年11月30日澄清与修改时发放的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此次澄清与修改时发放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7、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变更为:2018年12月18日10时30分止。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海盛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29号
联系人:牟宗娜
联系电话:0717-623471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联系人:李艳丽
联系电话:0717-6775732
日期: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