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HTJ-GWJXD-XJ-2022-29
包件 |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税率 |
技术要求 |
包件一 |
1 |
QS-650k全断面清筛机加装发动机间烟感报警器 |
QS-650k |
5 |
台 |
13% |
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电部关于印发<大型养路机械发动机间防火能力提升方案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工电函【2018】6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电部关于开展大型养路机械消防安全整治的通知》(工电机械电【2019】94号)要求加装发动机间烟感报警器。 |
2 |
WD-320k稳定车加装发动机间烟感报警器 |
WD-320k |
12 |
台 |
13% |
||
3 |
DPZ-440k配砟整形车加装发动机间烟感报警器 |
DPZ-440k |
6 |
台 |
13% |
||
4 |
YHGQ-1200气压焊轨车加装发动机间烟感报警器 |
YHGQ-1200 |
2 |
台 |
13% |
||
包件二 |
5 |
液压复轨器(手动、电动双动力) |
YFG-800 |
3 |
台 |
13% |
配扶正油缸、顶轮器 |
包件三 |
6 |
液压复轨器(手动、电动双动力) |
YFG-300 |
2 |
台 |
13% |
配顶轮器 |
包件四 |
7 |
YHG-1200X闪光焊轨车车载动态检测设备无动力挂运功能完善 |
YHG-1200X |
4 |
台 |
13% |
按照《国铁集团工电部关于开展大型养路机械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工电机械电〔2021〕26号)要求,为保证大型养路机械无动力挂运安全,在无动力挂运状态时可利用车上现有辅助发电机组为轴温监控装备等行车安全监测装备进行持续供电。 |
包件五 |
8 |
BS-1200边坡清筛机车载动态检测设备无动力挂运功能完善 |
BS-1200 |
1 |
台 |
13% |
按照《国铁集团工电部关于开展大型养路机械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工电机械电〔2021〕26号)要求,为保证大型养路机械无动力挂运安全,在无动力挂运状态时可利用车上现有辅助发电机组为轴温监控装备等行车安全监测装备进行持续供电。 |
包件六 |
9 |
YHGQ-1200气压焊轨车车载动态检测设备无动力挂运功能完善 |
YHGQ-1200 |
2 |
台 |
13% |
按照《国铁集团工电部关于开展大型养路机械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工电机械电〔2021〕26号)要求,为保证大型养路机械无动力挂运安全,在无动力挂运状态时安装小型发电机组为轴温监控装备等行车安全监测装备进行持续供电。 |
10 |
CQS-550道岔清筛机车载动态检测设备无动力挂运功能完善 |
CQS-550 |
1 |
台 |
13% |
按照《国铁集团工电部关于开展大型养路机械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工电机械电〔2021〕26号)要求,为保证大型养路机械无动力挂运安全,在无动力挂运状态时可利用车上现有辅助发电机组为轴温监控装备等行车安全监测装备进行持续供电。 |
|
11 |
DCL-32k捣固车车载动态检测设备无动力挂运功能完善 |
DCL-32k |
5 |
台 |
13% |
按照《国铁集团工电部关于开展大型养路机械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工电机械电〔2021〕26号)要求,为保证大型养路机械无动力挂运安全,在无动力挂运状态时可利用车上现有辅助发电机组为轴温监控装备等行车安全监测装备进行持续供电。 |
|
12 |
CDC-16k道岔捣固车车载动态检测设备无动力挂运功能完善 |
CDC-16k |
1 |
台 |
13% |
按照《国铁集团工电部关于开展大型养路机械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工电机械电〔2021〕26号)要求,为保证大型养路机械无动力挂运安全,在无动力挂运状态时可利用车上现有辅助发电机组为轴温监控装备等行车安全监测装备进行持续供电。 |
|
13 |
WD-320k稳定车车载动态检测设备无动力挂运功能完善 |
WD-320k |
12 |
台 |
13% |
按照《国铁集团工电部关于开展大型养路机械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工电机械电〔2021〕26号)要求,为保证大型养路机械无动力挂运安全,在无动力挂运状态时可利用车上现有辅助发电机组为轴温监控装备等行车安全监测装备进行持续供电。 |
|
14 |
DPZ-440k配砟整形车车载动态检测设备无动力挂运功能完善 |
DPZ-440k |
6 |
台 |
13% |
按照《国铁集团工电部关于开展大型养路机械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工电机械电〔2021〕26号)要求,为保证大型养路机械无动力挂运安全,在无动力挂运状态时可利用车上现有辅助发电机组为轴温监控装备等行车安全监测装备进行持续供电。 |
|
15 |
SPZ-200配砟整形车车载动态检测设备无动力挂运功能完善 |
SPZ-200 |
5 |
台 |
13% |
按照《国铁集团工电部关于开展大型养路机械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工电机械电〔2021〕26号)要求,为保证大型养路机械无动力挂运安全,在无动力挂运状态时可利用车上现有辅助发电机组为轴温监控装备等行车安全监测装备进行持续供电。 |
二、报价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价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 包件一报价单位须为QS-650k全断面清筛机、WD-320k动力稳定车、DPZ-440k配砟整形车、YHGQ-1200气压焊轨车制造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制造企业需出具相应的生产资质证明材料(国家铁路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或整机买卖合同);授权代理商需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代理文件及所代理企业需出具的证明材料。
4. 包件二、包件三报价单位须为铁路救援设备生产企业或其代理商,须提供近三年路内大型养路机械运用单位或大型养路机械整机生产企业的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及报价产品的CRCC认证证书。
5. 包件四报价单位须为YHG-1200X闪光焊轨车制造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制造企业需出具相应的生产资质证明材料(国家铁路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或整机买卖合同);授权代理商需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代理文件及所代理企业需出具的证明材料。
6. 包件五报价单位须为BS-1200边坡清筛机车制造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制造企业需出具相应的生产资质证明材料;授权代理商需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代理文件及所代理企业需出具的证明材料。
7. 包件六报价单位须为YHGQ-1200气压焊轨车、CQS-550道岔清筛机、DCL-32k捣固车、CDC-16k道岔捣固车、WD-320k动力稳定车、DPZ-440k配砟整形车、SPZ-200配砟整形车制造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制造企业需出具相应的生产资质证明材料(国家铁路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或整机买卖合同);授权代理商需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代理文件及所代理企业需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报价资料递交方式及要求
报价表(格式)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询价编号:HTJ-GWJXD-XJ-2022-29
价格单位: 报价日期:
包件 |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 位 |
单价(不含税,元) |
税率 |
技术要求 |
包件一XXXXX |
1 |
|
|
|
|
|
|
|
合计 |
|
13% |
|
注:1.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后有效。
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在备注栏中列示。
1.报价人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营业执照、“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及相关资质文件扫描成PDF电子版后,邮件名称按厂商名称+询价编号+包件号(例:XXX公司HTJ-GWJXD-XJ-2022-29包件一报价单),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hhgwjxdsbk@163.com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的,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2日 18:00时
四、其他说明
1.本项目报价单报价为不含税价,报价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2.本次询价为2022年度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下半年安全生产费资本化项目招标最高限价进行公开询价,不作为评判项目成交的最终标准
3.报价方式:一次报价形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工
联系方式:0471-2247535
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设备科
202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