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如皋市长江镇亚太森博220KV、赛得利110KV供电线路土建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金额
29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邹烽1386192259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如皋市长江镇亚太森博220KV、赛得利110KV供电线路土建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03-24 21:28:14 来源: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化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如皋市长江镇亚太森博220KV、赛得利110KV供电线路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长江镇亚太森博220KV、赛得利110KV供电线路土建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如皋市长江镇亚太森博220KV、赛得利110KV供电线路土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长江镇亚太森博、赛得利项目需接入供电线路,新建架空线路长度约为5km, 其中新建双回路架空线路长约1.8km, 新建220/110kV 混压四回路架空线路长约3.2km, 如潜变出线采用电缆长度约0.05km。亚太森博220KV 线路自220kV 如港变向北电缆出线,沿高能路南侧利用35kV 港区线通道,向西新建架空线路,跨越110kV如威线及110kV如庄线后,折转向南新建架空线路至规划路南侧,后折转向西继续走线至规划地块东侧,后折转向北走线至现状35kV港区线,利用35kV港区线通道向西走线至兴港路西侧,利用现状10kV通道向西北走线跨越规划张靖皋大桥至申江路北侧,后沿申江路北侧新建架空线路至亚太森博用户变。赛得利110KV 申江路向北沿兴港路利用35KV 港区线通道至赛得利用户变。本项目为上述供电线路的土建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投资额2900万元。

2.1.4工期要求: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412日,竣工日期:2023年630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2.1.6 其他: /

2.2招标范围:如皋市长江镇亚太森博220KV、赛得利110KV供电线路土建工程,主要包含新建亚太森博220KV线路土建电力基础21基、其中4基塔采用单桩灌注桩,17基塔采用承台灌注桩,全线共约419根桩,桩长14~27米,220KV电缆隧道约50米等。赛得利110KV基础8基,拉管约110米、排管约180米、电缆手工井等。以及现场个别电力基础与现有污水、自来水、天燃气等管网相矛盾处的改道施工恢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2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3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1〕510号)精神。

3.4.4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520213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620223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72022年12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8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324 日至202346 9: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4 6 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价格单因素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址:如皋市

人:邹烽

话:13861922591

招标人: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

址:如皋市如园商务大厦12楼

编:226500

人: 马先生

话: 0513-8728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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