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于洪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占补平衡指标核定入库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艺新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于洪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占补平衡指标核定入库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4年06月11日 11: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于洪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占补平衡指标核定入库技术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于洪区公告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1: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18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9:30
开标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和大厦3楼)
预算金额¥113.0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艺新
项目联系电话024-24505078-8024
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于洪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5833818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4楼)4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4505078-8024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于洪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占补平衡指标核定入库技术服务(定稿).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于洪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占补平衡指标核定入库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6-11 至 2024-06-18
撰写单位: 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艺新
  
(于洪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占补平衡指标核定入库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于洪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占补平衡指标核定入库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14-00014
项目名称:于洪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占补平衡指标核定入库技术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30,300.00
最高限价(元):1,130,3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优先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1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和大厦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
联系方式: 024-85833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4楼)402
联系方式: 024-24505078-8024
邮箱地址: lnfs1234@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苏家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0 1440 0060 5251 4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艺新
电  话: 024-24505078-8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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