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海和平之门房产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71.5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ykfqzxgs(jsgc)-2022013
预算金额71.54万元
招标联系人于欢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秋茹024-25811424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11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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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和平之门房产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SYKFQZXGS(JSGC)-2022013
商 品 品 目 建筑物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中海和平之门房产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中海和平之门房产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SYKFQZXGS(JSGC)-2022013

    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招标人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9号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工程预算:71.547926万元人民币

    本次招标内容为:中海和平之门房产装修改造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9.1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禁止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存在失信、职务侵占、行贿受贿、转包等行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禁止在工商银行内部系统“融安e信”中出现外部欺诈风险、法定代表人限高等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附件:有失信行为及在融安e信系统中存在不良记录供应商名单)

9.2公正性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同一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包括工商银行系统内及行外项目),不可使用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作为邀请项目的项目经理。

9.3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的物品、工程、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标准。本工程要求达到国家要求环保标准和安全施工标准,包括配合办理安全合格证明。

    9.4企业规模要求

    (1)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能力;

    9.5财务能力要求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整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整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9.6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9.7其他要求

    (1)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近三年须具有金融网点装修改造的案例。

    (3)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合理的人员结构,应具备一定数量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

    (4)项目负责人拥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公司应成立3年以上。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投标人必须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招标文件购买:

    发售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19-1号奉达大厦银座512室)持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资质证书副本;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⑤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二级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注册人员)、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及企业为其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

⑥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需满足本公告9.7中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

⑧提供近一年整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⑨提供近一年整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⑩提供本企业近三年利润表原件及复印件(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⑪提供近三年内金融网点装修改造的案例证明材料;

⑫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⑬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⑭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材料原价备查且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请到(3)所述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文件领取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19-1号奉达大厦银座512室

    文件发售联系人:王秋茹

    联系电话:024-25811424 传真:024-25811418

    联系邮箱:sykfqzxgs@163.com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向招标机构交纳肆仟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7月11日上午9:30分前递交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19-1号奉达大厦银座503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2年7月11日上午9:30分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东北新闻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9号

联 系 人:于欢

联系电话:024-2252 3767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19-1号奉达大厦银座512室 (邮编:110141)

业务联系人:王秋茹

电 话:024-25811424

传 真:024-25811418

电子邮件:sykfqzxgs@163.com

户 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营业室

账号(人民币):3301005619200044533





标 书 价 格 500 元
开 标 时 间 2022-07-11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 注 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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