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传动事业部车桥基地建设项目暨重型换代桥技术升级(一期)—车桥3号厂房及变速箱2号厂房改造工程
金额
1513.25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1/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2-220174-04-01-271704
预算金额1513.25万元
招标联系人沈志伟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长德0431-81868620
标书截止时间2021/08/24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08
公告正文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传动事业部车桥基地建设项目暨重型换代桥技术升级(一期) —车桥3号厂房及变速箱2号厂房改造工程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传动事业部车桥基地建设项目暨重型换代桥技术升级(一期) —车桥3号厂房及变速箱2号厂房改造工程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传动事业部车桥基地建设项目暨重型换代桥技术升级一期—车桥3号厂房及变速箱2号厂房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传动事业部车桥基地建设项目暨重型换代桥技术升级(一期)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102-220174-04-01-271704,招标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合同签署主体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传动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车桥3号厂房及变速箱2号厂房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传动事业部车桥基地建设项目暨重型换代桥技术升级(一期)—车桥3号厂房及变速箱2号厂房改造工程

2.2项目概况:改造车桥3号厂房、变速箱2号厂房

2.3建设内容:改造面积约7000m2

其中:

2.3.1、改造车桥3号厂房

2.3.1.1冲焊车间:新建电缆沟、防震地面、CO2与Ar气体集控站及其配套设施、改造辅房墙体拆除并且修复,设备搬迁后基坑填平、新建设备基础。

2.3.1.2基地机加车间:新建设备基础

2.3.1.3前桥杂件车间:新建设备基础

2.3.1.4装配车间:新建设备基础

2.3.1.5质量保证部—三坐标室:新建设备基础、天车轨道及测量间

2.3.1.6公用动力能源适应性改造

2.3.2、改造变速箱2号厂房

2.3.2.1桥齿车间:装刀间拆除并重建

2.3.2.2热处理车间:设备搬迁后基坑填平、新建设备基础

2.3.2.3公用动力能源适应性改造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建筑安装工程及公用动力设备的采购、制造、运输、施工、联调联试、缺陷修复、竣工验收、人员培训、质保服务、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工作、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工作、专业协调及配合等阶段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对项目所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交钥匙,具体详见《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传动事业部车桥基地建设项目暨重型换代桥技术升级一期—车桥3号厂房及变速箱2号厂房改造工程技术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建设地点: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轴齿中心工业园区内。

2.6计划工期:

项目合同签订后三周内开工建设。

其中:

2021年9月30日完成原双排的基础,此区域的公用动力开始改造,在后续设备搬迁前完成;

2022年2月28日完成4000T基础,此区域的公用动力开始施工;

2022年3月30日前完成MV3区域的公用动力施工;

2022年4月30日完成1600T区域基础;

2022年6月30日完成新桥壳区域的公用动力改造;

2022年7月30日完成新双排基础;

2022年8月30日完成2000T区域基础及公用动力改造;

2022年10月30日完成前轴及转向节区域公用动力改造;

2022年12月30日完成现桥壳区域的公用动力改造。

其中局部改造内容随设备搬迁计划实施。

2.7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现行的国家、行业、 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详见技术文件

2.8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5132558.00元,其中暂列金1350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6000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过(指已竣工验收)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工业厂房类工业绩,需要提交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须甲方签字或盖章)。

业绩认定:本省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3财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近2年利润总额均不得亏损

2)提供投标人2020年、2019年有效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4)须提供承诺为本单位员工,并已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投标文件格式中增加承诺书模板);

5)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

6)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至少承接过(指已竣工验收)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工业厂房类施工业绩,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须甲方签字或盖章)。

3.5外埠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201928号文件办理入吉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外埠企业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亦须符合上述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3.6其他主要人员应针对本项目合理配置且能满足项目管理需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2)安全员和施工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等)复印件;

3)须提供承诺为本单位员工,并承诺已缴纳个人养老保险

3.7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承诺为本单位员工,并承诺已缴纳个人养老保险

3.8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12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2021818830分至20218241600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9810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2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至开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锁,或因企业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6.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方式定标。

8. 联系方式

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2259

人:沈志伟

话:0431-82027420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

编:130011

人:李长德,王莹

联系电话: 0431-81868620/138044612060431-81868695/16643162565

邮箱:lichangde@faw.com.cn

户名: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010002904002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1501734

电子邮箱:1910569839@qq.com

最新时间安排: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类型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操作
0736-ZB20211736/01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传动事业部车桥基地建设项目暨重型换代桥技术升级(一期) —车桥3号厂房及变速箱2号厂房改造工程 工程 2021-08-18 14:00 2021-08-24 16:00 2021-09-08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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