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潼侨镇创建文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金额
181.3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qgc2160
预算金额181.3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先生0752-2229455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0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潼侨镇创建文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经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项目编号:TQGC216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潼侨镇创建文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2招 标 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侨镇人民政府

  2.3建设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

  2.4工程造价:1813815.07元人民币

  2.5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潼侨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是对潼侨镇创建文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2.6工程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道路等施工及保修(具体范围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7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合格;工期30日历天。

  2.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4.已邀请投标单位

  已邀请投标单位家数:3家。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或缴纳现金,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收款人开户名称: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南湖支行;银行账号:44050171891100000258)。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或收据备查;

  5.2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或现金退还至中标企业;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或现金退还至未中标企业。

  6.报名资料

  6.1投标报名表(见附件,格式不得更改);

  6.2营业执照副本;

  6.3资质证书;

  6.4安全生产许可证;

  6.5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6.6报名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7注册建造师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8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但须提交清晰可扫二维码的复印件供查询,若无法通过二维码查询的,可通过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为依据)。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于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02日9:00~12:00、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到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2号)递交报名资料(同时提交原件备查),报名审查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侨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仲恺高新区潼侨镇曙光东路48号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13824259351

  招标代理: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2号

  联 系 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2-222945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