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0247754X20235801
二、合同名称:金泽派出所、商榻派出所食堂第三方管理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SHXM-00-20231128-1023
四、项目名称:金泽派出所、商榻派出所食堂第三方管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金中路5号
联系方式:59260381
供应商(乙方):上海鸣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彩红(女)
地址:
联系方式:1348258069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数量: 1.00
单价(元): 10704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金泽派出所、商榻派出所食堂第三方管理,就餐总人数312人次左右。(早:93人;中:172;晚:47)。
服务要求:本项目为金泽派出所、商榻派出所食堂第三方管理,就餐总人数312人次左右。(早:93人;中:172;晚:47)。
服务时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延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
10704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非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金泽派出所、商榻派出所食堂第三方管理的合同(11N00247754X20235801).pdf